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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汽车三包 尚未施行勿信宣传

2013年09月23日 15:1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施行,“千呼万唤”了12年的汽车三包,终于要“始出来”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少准车主以及老司机选好了车型、攥着钱,就等着10月1日入手新车。

  汽车三包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什么?车主和厂家、4S店博弈了这么多年,10月1日后,这场原本不平衡的“战争”又将发生怎样的倾斜?

  上周,金华市消保委举行了汽车三包规定宣传贯彻培训会,为大家详细解读汽车三包,金华各家4S店也悉数到场。

  几个常见问题

  在“汽车三包”规定正式施行前,如果厂家、4S店有“先行施行三包规定”的承诺,我可以买车吗?答案是:尽量别买。

  在现场为大家解读三包政策的,是浙江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韩志斌。

  “杭州有很多4S店推出口号,从9月1日甚至8月1日开始施行汽车三包了。”韩志斌认为,这是对消费者耍赖,“这些4S店都没有提交三包凭证,用的都是原来的三包凭证,出了问题,等于消费者是没有法规保障的。”

  可以在4S店以外的维修店修车吗?

  答案是:可以。

  众所周知,4S店与普通维修店在维修费用上差距很大,不少4S店对消费者都会有类似“嘱咐”:前几年一定要在我们4S店里修,否则出了大问题我们不管的。

  对消费者来说,汽车三包的一个很大利好,就是对修车、退换的情况有据可查,执行起来也方便。如果在其他维修店修车后,汽车仍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向4S店退换货,可行吗?

  韩志斌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可以。

  韩志斌说,4S店不能以这样的理由拒绝消费者退换货,“除非指证出是维修店的不当操作,造成了汽车损害。”

  几个案例

  不经消费者同意,4S店在维修费上狮子大开口,要承担责任

  ●案例:今年正月初一,婺城区应先生的爱车出了故障,可是4S店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将离合器拆得面目全非,算下来要3万多元维修费。

  应先生觉得不靠谱,叫来了普通的维修店,换了离合器只花了他1200元钱。

  汽车三包施行后:

  4S店方面应该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韩志斌说,建立这样的修理记录,就是为了便于消费者查阅和复制,另外,在维修项目上,也必须经得消费者同意。

  “不做认真记录,得由4S店承担责任,按照消法实施办法,我们在维权时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汽车有小问题,卖前不告知,涉嫌欺诈

  ●案例:今年1月份,义乌龚女士开着刚买一个月的爱车出了车祸,虽然车祸不大,可是给龚女士带来的烦恼很多,拖车公司检查车子时发现被擦掉油漆的前后保险杠露出了不一样的颜色,前面是白的,后面却是黑的,这说明汽车在销售前补过漆。

  在龚女士看来,她买到的是一辆翻新车。

  新车有这样的问题,只可能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是汽车在装载途中出问题,到了4S店后补的漆;二是汽车到了4S店,进店、试车、挪车时,都可能刮擦,接着补了漆。

  在维权过程中,4S店并不承认自己补了漆,最终“出于客户关怀”赔给龚女士一个新的保险杠,外加1500元保养费。

  汽车三包施行后:

  “不仅是补漆,包括合格证上面的号码和发动机号不一致、发动机有过更换,这些情况如果事先都没告知消费者,都涉嫌欺诈。”韩志斌说,类似情况下,不管补漆的面积是大是小,4S店都有责任,“4S店不要有侥幸心理,有问题就得提前告诉消费者。”

  具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还要看消保委的调解。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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