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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鼓励民资入垄断行业 可市场化的领域坚决放开

2013年10月10日 11:3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长沙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市场化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决定将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积极进入铁路、航空、水运、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等国家放开的垄断性行业。

  《意见》强调,为鼓励民资进入,市政府将在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放宽民间投资主体登记、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保障体系建设4个方面对民资予以改进。对于营利性的、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坚决予以放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城镇建设、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培训和体育事业、文化和旅游开发、金融服务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行业和领域。对于新建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用设施和环境保护、社区公园建设等项目,经营性的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非经营性的能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均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向市场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意见》提出,改革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登记制度;改革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放宽出资类型和占比,建立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对自然人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改革企业退出机制,建立更便利、更灵活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构建有效采集和查询商事主体真实经营状况的信息基础;改革商事登记方式和公示制度,推行网上注册,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改革传统的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方式,建立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备案制度。

  《意见》表示,国家、省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重复审批的事项一律归并或取消;法律法规如无强制性规定需要审批的事项,取消审批;审批法律依据不足,可以减少的事项,取消审批。只保留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审批的事项。同时,减少前置审批,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对各类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统一审查把关,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地方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予以取消。实行部门内部并联审批,推行同一部门同一事项一个窗口受理;实行重大项目部门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模拟审批;逐步分批将专业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对民间投资的非营利性机构和高新技术类民营企业按政策给予税费优惠,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服务机构按相关政策给予税费优惠。

  《意见》表示,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及利用垄断地位、行政权力强制收取的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章勇刘红)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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