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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建成劳动法律体系

2013年10月12日 09:4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今天下午,中国工会十六大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宣传组副组长、全总宣教部部长王晓峰介绍,目前,一个多层次的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工会权益、推动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

  王晓峰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过去五年,各级工会加强源头参与,积极推动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立法修法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全面反映职工诉求,强化工会群众性法律监督,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的健全完善。

  据介绍,在过去的五年中,全国总工会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人民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等数十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改。在地方各级工会推动下,地方立法成绩十分显著,27个省(区、市)制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27个省(区、市)制定了35个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五年中,地方工会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261件。

  王晓峰说,目前,一个多层次的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工会权益、推动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王晓峰表示,各级工会始终把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重点做好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维护工作,加大力度进一步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推动国务院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这五年中,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帮扶共1799.9万人次。

  他介绍说,各级工会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解决职工收入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在这五年中,各级工会积极创新送温暖和帮扶工作机制,形成“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打造了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家政服务工程、农民工平安返乡等一系列品牌。现在全国已建立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3504个、基层工会帮扶站点17万多个。五年来,全国总工会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全国困难劳模、帮扶困难职工及农民工专项资金53.5亿元,筹集送温暖资金217.2亿元。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筹集帮扶资金137.7亿元,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3810.3万人次;筹集助学款46亿元,帮助336.6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走进校园。张媛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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