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本估算向东电回收核事故政府补贴最多需31年

2013年10月17日 09:15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据日本共同社10月16日报道,日本会计检查院16日公布了日本政府向东京电力公司回收福岛核事故政府补贴的相关估算结果。若日本政府通过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向东电支付的援助补贴达到5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100亿元)这一上限,最长或要到31年后的2044年度完成全额回收。因为这5万亿日元将以国债的形式支付给该机构,国家还需为此支付利息。利息部分国民的实际负担额将达到794亿日元。

  据会计检查院透露,这是该院首次公布政府回收核事故政府补贴时所负担金额及所需时间的估算结果。

  迄今,该机构已将5万亿日元国债中的3.05万亿日元作为补贴提供给东电。其中的2.91万亿日元已支付给灾民。

  政府通过该机构从每年度向各电力公司收取的负担金中回收补贴。负担金分为两种:一是拥有核电站的11家电力公司根据利润及核电站输出功率等支付的一般负担金;二是财务状况好转时东电支付的特别负担金。东电目前尚未支付特别负担金。

  估算假定本年度内将5万亿日元全额提供给东电。若东电的支付额仅为1.74万亿日元的一般负担金,全额回收将耗时31年;但若东电财务状况有所好转,包括特别负担金在内的支付额将为3.53万亿日元,则在14年后的2027年度可全额回收,届时利息总额也仅为374亿日元。王欢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