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消费走到阳光下才能彻底消除“车轮腐败”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育彪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治理“车轮上的腐败”的建议》,针对老百姓反映较多的公车腐败问题提出了“公车统一标识”,“强化监督”、“加大惩戒力度”、“推进公车改革”等具体建议。近日,记者从张育彪获悉,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其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
据报道,实际上从2005年起,全国已有宁夏、湖北、江苏、山东、云南、新疆等十多个省份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在推行这一措施的地区中,不少省份对公务车标识的外观、张贴位置等进行了统一规定。此外,广东、甘肃、湖南、四川等省份建立了公务用车GPS定位制度。广州市从2011年起开始试点公车加装GPS。据广州市纪委公布的数据,按每年每车减少5000公里节省5000元计算,全市已安装GPS的8491辆车每年节省费用约合计4200万元。实践证明,公车统一标识加装GPS模式,很好地将内外监督结合了起来,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节省了不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然而,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其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对成功的模式不急于推广,未免让人狐疑。推行诸如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有这么难吗,什么时候才算“条件成熟”呢?
笔者以为,目前我国推行公车改革已经陷入路径依赖,短时期内改变会由于巨大的机会成本而变得困难重重。所谓路径依赖,是具有正反馈机制的体系一旦在外部偶然性事件的影响下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发展演进,而很难为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所替代。这种机制使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也就是说,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事实上,公车改革也是一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和博弈。历次的车改之难,其实也不难在公车,而难在当事人,是难在无处不在的特权。要根治“车轮腐败”,走出“越改越多”的怪圈,关键是破除公权力不受监督的现状。只要态度坚决,只要严格执纪,只要全社会包括媒体共同参与,就一定能治愈公车私用的顽症。
如果说公车公用品性质“鼓励”了“搭便车”行为的动机,那么公车使用信息不对称就使公车私用成为现实。只有让以往不为纳税人能够直接监督的公务消费活动,逐渐走到阳光下,让公车使用公开化、透明化,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才能彻底消除“车轮腐败”的生存空间。长远来看,如果不改变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能实现更大程度的政务公开,不能引入第三方的有效监督,公务车改革最终只能是句空话。
因此,公车改革在于制定出严谨、科学而又切实可行的制度,以“重典”破解公车滥用,以“透明”实现社会监督,破除公权背后的特权思维及利益博弈。需要指出的是,公车改革固然需要“重典”和监督,但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模式,从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否则,非但会把公车改革引向歧途,还会因华而不实而浪费行政成本,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