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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副校长:应合理控制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

2013年10月25日 2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周锐)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刘伟25日指出,尽管中国连续多年采取了一系列的减税政策,但是企业的赋税压力并未减轻,税收占GDP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这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的增长,中是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投资需求扩张拉动经济的重要原因。因此,合理控制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是中国未来的改革方向之一。

  刘伟是在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央广网主办的《大国大时代——中国经济十月谈》系列时事报告会说这番话的。今天围绕着“博弈谈——中央和地方,事谁干?钱谁出?”的主题,刘伟发表了题为《我国现阶段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现状》的演讲。

  针对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博弈情况,刘伟认为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经济目前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比如政府、企业、居民这三者关系中,长期以来政府财政增长速度快于GDP,GDP增长收入快于居民收入。

  刘伟指出,未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途径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伴随市场化进程实施的公共财政建设。他强调,如果市场化不深入,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仍然承担着投资主体、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大量的社会经济责任和职能,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那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的势头就不可能扭转。

  在今天的会议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发表了题为《财税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和要点》的演讲。

  对于财政收入在GDP中的占比问题,贾康指出,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4年的10.8%逐步上升到2012年的22%,应该说仍然属于恢复性增长。即便是按照全口径方法统计,目前中国所有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大概为30%左右,相比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约40%的标准而言并不算高,目前中国总体税负水平仍处于合理区间。

  不过贾康也指出,当下中国税制结构存在改进的空间。他介绍说,中国目前主要征收流转税,即在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征税,作为价格构成的一部分,包含在商品售价中。因为1994年分税制改格时,绝大多数人没有房屋等财产,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资,工资水平不高,人们的收入差距也不大,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非常少。所以,当时主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向企业征税。但这就意味着我国商品含税高,这会造成中低收入阶层消费大众的税收痛苦指数高。

  贾康表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富人阶层不断壮大,人们拥有的财产也在不断积累,当初的税制结构需要进行调整。中国需要逐渐提高财产税等直接税的比重,降低总体税痛水平。

  而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设想,贾康认为,要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这需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中国地方财政合理的分税分级体制是形成中央、省级和市县这三个层级,一条可行的路径是,推行财政级别的扁平化,推行“省直管县”、“乡财县管”,在此基础上实现省以下实质性的分税制度,在三级构架下,各级政府职能需进行调整,即每级政权都要有合理的事权。

  贾康强调,与事权相呼应的是财权,财权配置最关键的是配置税基,即哪些税种给中央,哪些税种给省级,哪些给地方。贾康建议,对于工商业不发达、但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通过启动资源税改革,使资源税成为西部地区的地方支柱税种。而东部地区,则可以通过房产税的试点改革,探索将不动产税打造成其支柱性的地方财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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