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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实施1个月 导游从月入万元降至3千

2013年11月03日 15:31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距新《旅游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有一月,其中“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等明文规定,给导游群体带来巨大阵痛。我市一些导游目前的收入直接从月入上万锐减到3000元不到的境地,一些导游考虑转行。对此,成都市旅游协会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新《旅游法》出台后,导游的门槛提高很多,同时导游的薪酬体制也将规范起来,靠低价拉客、灰色收入支撑的导游将面临淘汰和转型。

  部分导游收入遭遇滑铁卢

  一名从事6年导游职业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欧洲路线的导游影响较小,因为欧洲线大多数的购物点都比较规范。影响比较大的是带东南亚线路的出境导游,比如泰国的一些自费项目,里面猫腻不少,当地一些只针对游客开放的购物点,卖珠宝、木雕等高价产品,这些都容易滋生灰色收入。”除了带东南亚线路团队的出境导游收入有明显减少外,收入最受影响的当属地接导游。“他们靠灰色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地接导游一般都是以挂靠公司的形式为生存状态,都不是旅行社正式签约导游,无基本工资,如果没有了购物回扣,这些导游工作时就只有300元一天的服务费,一个月下来很可能收入达不到3000元。”陈先生透露。

  在我市一家大型旅行社工作4年的莫小姐告诉记者:“以前有时候光购物佣金就能突破一万元。”她向记者坦言,“现在我和很多业内朋友都有倾向转行,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们随时可能转行。”

  “回扣”导游将被淘汰

  资深导游殷先生告诉记者:“导游的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好的体力,有时候还要经得起倒时差。从付出和收入来讲,其实并不一定能让你满意,这也是近几年导游行业入行的人多,能够坚持下来却很少的原因。”

  不少旅行社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旅游业一直是低利润行业,很多旅行社以做总量求生存,让旅行社来养一群导游是非常吃力的。”所以,以前有部分导游以挂靠旅行社形式生存,有单子来了,就跑过来接团,他们没有固定的底薪和养老金等。另一部分比较优秀的导游则以正常薪酬体制和一些大旅行社签约。

  “以后,依赖拿回扣的导游定会被慢慢淘汰出去,导游的入行门槛也将会提高。”资深导游李先生认为。业内人士也指出,在市场机制调节下,导游和旅行社的薪酬机制将在磨合中不断得到完善和规范。

  “一日游”小旅行社考虑转型

  从事旅游行业多年的谭女士称,在蓉城开个小旅行社的门槛并不高。“搞一条‘蓉城一日游’线路,以超低的价格吸引游客,中途拉到茶叶店、土特产专卖店转一圈,钱也就转进来了。”

  现在“一日游”不能搭购物点的便车,地接导游的收入受影响不景气了,不少人不愿意干这一行,而那些靠地接旅游产品为主的旅行社有的提前关门了,勉强“活着的”也考虑转型。

  相关链接

  国家旅游局:

  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日前接受采访时说,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张吉林透露,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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