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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满月 收入腰斩导游“迷路”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04日 14:13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新《旅游法》的实施如今已经“满月”,尽管对偶尔出行旅游的人们来说,新法带给旅游业的大变革不会对日常生活产生太大的影响,但对于以此为职业的导游们来说,却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震荡。一部法律的实施,在折射出这个行业薪酬体系扭曲状态的同时,也促使这群常常站在旅行队伍最前、却又游走在产业链最末端的人们,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出路。

  购物已成“法律红线”

  导游收入告别“黄金时代”

  据统计,新《旅游法》112条条款中明确提及“导游”的条款多达11项。这在证明了导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同时,也引起了导游们的“集体恐慌”。北京市一家旅行社的导游小陈就用“惊弓之鸟”来形容新《旅游法》实施后自己工作时的状态。为了适应新法实施,其所在的旅行社领导在内部培训会上特意强调,绝对不能触碰“安排游客购物”的红线。面对来势汹汹的全新法令和惩处措施,小陈们被关照一定要在带团过程中慎之又慎。所以之后带团时,面对游客咨询当地有什么值得购买的商品、去哪里买比较好等问题时,小陈一改惯例,三缄其口。在他看来,一想到新《旅游法》中有关“诱骗和强迫旅游者在指定购物场所”的相关限制规定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游客的这类提问。

  在国内,导游有地陪、全陪和出境领队之分。依照正常操作,地陪导游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全陪导游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组团旅行社的接待计划,协调处理旅游活动中的问题;出境领队,又叫国际领队,负责将旅游团带到港澳台及别的国家进行参观游览,或全程负责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或配合当地导游开展全程安排、陪同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的导游专门从事其中一项,而有的则既做地接、全陪,又带团出境。而导游小陈大学一毕业就选择了出境领队一职。

  《2013年北京旅游发展报告》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有导游证的人员38560人,其中:普通话导游2.6万人、英语导游8437人;出境领队13289人。近年来大批人群投身导游行业的浪潮之中,导游只要能力强,使得团里游客能够“买账”,收入也会相当不俗。小陈自然也赶上过当时的“黄金时代”。

  因为反应灵活、口齿伶俐,小陈在导游行业干得可谓“如鱼得水”。他给北京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新《旅游法》实施以前的“零负团费”操作模式,游客以3000-4000元不等的价格参报一个北京出发前往新马泰11日游的团组,按最低自费项目人均花费1000元计算,导游得到10%的提成;当团队购物金额满10万元时,导游得5%提成。小陈就曾凭借接待一个此线路的团队,一次性赚取了4万多元。“这样的收入在如今已很难复现”,此时小陈的神情似乎有些失落。

  据了解,不仅是出境领队,地陪导游面临同样的收入问题。导游小张常年为北京一些中小型民营旅行社带团服务,今年是他做专职地陪的第六个年头。据他透露,新《旅游法》之后,国庆期间北京正规一日游地陪导游一天能拿到400-500元不等的“导服费用”。而往年“十一”旺季,每天都能通过带游客去购物店拿到“人头费”和提成佣金,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的话,导游还能从门票中分得一杯羹,在“负地接费”的情况下,像他这样一个有经验的地陪导游同期日收入基本不会低于千元。不过面对现在收入的骤减,小张说包括他在内的一些导游确实纷纷萌生另谋出路的心思。

  畸形生态圈被打破

  导游被迫摒弃多年旧习

  入行多年的导游老王对自己收入的变化却表现得很淡定。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他没有多做评论,只是对导游收入体系感慨道“费用所过人手太多”。

  就在新《旅游法》实施后几天,一段媒体记者于8月拍摄的视频在黄金周期间播出并引起了轩然大波。视频中,因为前往云南的游客不肯支付自费项目“藏民家访”100元门票钱,被当地导游阿布强行赶下车,令这名导游和香格里拉地接方面一时间成了众矢之的。在业内看来,虽然“黑心导游”令人愤懑,但这也是个别导游在利益链条禁锢之下扭曲发展的极端表现。新《旅游法》实施之后,对导游收入的巨大影响,恰恰能够反映出长期以来旅游产业链中旅行社之间不合规范承包、挂靠、恶性竞争的关系。

  导游小张认为,过去地陪导游需要通过从旅行社手中依照“人头”数量买团,一般国内团价格从20-50元不等。“零负团费”的存在使得组团风险分摊到了地陪导游身上。且地接社导游先期垫付团款是行业内多年累积的顽疾,没有保障的生活和巨大的生计压力迫使导游想方设法从游客身上剥取本该属于他们的那份所得。

  上述视频曝光后,受到惩处的导游阿布后来向媒体吐露了自己行为冲动的原因。他说,当游客将2000多元团费交给云南省直属旅行社,会经由线路站点中的大理地接社、丽江地接社层层“扒皮”,到他这最后一站时,几乎所剩无几。“只有成功地把自费项目介绍给客户,导游才能产生收入。”阿布说,“压力导致的激动使自己失去理智。”

  据了解,新《旅游法》实施以前,香格里拉是“零负团费”模式的重灾区,正常价格在800元左右的三日游实际在以35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多年以来,导游强制游客购物和购买自费项目的操作让不可能的团费变成可能,而分布密集的旅行社门市之间相互压价进一步助长了恶劣局面。

  导游老王则用“拿着钥匙不做主”来形容位于旅游产业链最末端导游们的处境,他说遵循“规则”是导游生存下去的前提,很多的老王们这些年来因循积习已然游刃有余,而如今“规则”却变了。

  新《旅游法》颁布之后,地陪导游普遍反映轻松了,通过领取旅行社的统一导服费不再需要他们顶着心理压力试图从游客身上获利,但是导游们说日子依旧不那么好过。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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