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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注册资本改革:加快改革需要决心和勇气

2013年11月04日 15:2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近几天,本报连发社评,对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话题进行了热议。

  我们为什么关注这个话题?

  这是因为,包括注册资本登记在内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可视为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在我们看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但会激发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潮,也会为加快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提供更多借鉴。

  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相关要求,更早之前,在讨论“大部制改革”的时候,也明确了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

  今年两会前,深圳、珠海两市启动“先行先试”,正式实施了商事登记改革。而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则应理解为在充分汲取试点经验基础上吹响了面向全国的改革号角。

  我们知道,注册资本是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注册登记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和效率。

  本轮改革措施的亮点在于: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登记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等等。

  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对于缺乏原始资本却有充分创业热情的人来说,极大降低了创业门槛,将会增加人们的投资创业热情,必将涌现更多新设立小微企业,对进一步激发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年检改为年报、证照分离、放宽住所登记等相关制度,也会大幅度降低现有企业的运营成本,让企业能拿出更多精力做好主业。

  细读这次会议提出的几项改革措施,你会发现,这些措施在务实和普适原则下,也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换言之,这些新规与中国经济主基调即调结构,产业升级紧密相关。降低创业门槛,将为更多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潜力的创业主体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更重要的是,从企业发展外部环境而言,这些措施以及配套制度的跟进,将更加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应当承认,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如何尽快将改革理念落实在操作层面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最核心的话题。

  我们认为,改革相关各方要抓紧改革时间窗口,尽快消除操作障碍,在法治思维框架下,尽快推进改革精神的落地。

  这是一个由基础法规向部门规章渐次铺开的过程。首先,根据新的改革精神,要对《公司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此外,要对《刑法》中有关“抽逃注册资本罪”等条款进行修改。还有,亦需行政法规比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与改革精神相冲突的部分进行调整。在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完以后,相关职能部门则要依据法律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改。此外,管理思维亦需从“注重事先审批”转向“宽进严管”。

  毫无疑问,调整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其间,既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这样难度颇高的技术问题,更有管理思路的转型和部门利益的调整。而后者,往往要比技术问题更具有挑战性。

  改革需要时间,但更需要的是勇气和决心。我们期待,在新一轮深化改革大背景下,中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再次提速,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相关执行部门,都能以更紧迫的使命感把握好这个历史命题。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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