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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捐千万股权做公益 受赠基金会4年未兑现承诺

2013年11月04日 18: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刘黎 栾红)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传承传统文化,这是年过花甲的香港律师胡百熙先生的心愿,不仅有意愿,老人也拿出了实际行动。早在四年前,胡百熙先生把价值上千万的股权捐给了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希望基金会帮他实现夙愿。可时至今日,基金会也未兑现对老人的承诺,问题出在了哪里?

  胡百熙名下的联合资源教育发展(燕郊)有限公司曾以出让方式取得了近15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陆续兴建了约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估值7000多万,曾想做办学之用。2009年,经人介绍,胡百熙决定,把这笔资产捐给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当年,胡百熙向该基金会捐赠49%的公司股权。2010年,胡百熙又向北京金义豪科贸有限公司转让51%的公司股权。在胡百熙眼里,燕郊公司100%的股权都给了基金会。之所以又和金义豪公司签协议,胡百熙的女儿胡秀娴解释,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向他们推荐了金义豪公司,理由是通过公司操作,方便卖地变现。

  胡秀娴:因为我们就打算捐赠出去的,百分之百捐赠出去的,他们要求怎么做,来完成这个变现的过程,我们就听他们的律师这样讲,我们怎么知道有金义豪呢,是基金会的要求。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章程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不过,胡百熙的女儿胡秀娴却告诉记者,基金会选择金义豪公司,签协议时他们从未怀疑过,后来却得知:金义豪公司由基金会秘书长于戈的家人经营。

  代表金义豪公司和胡百熙签署转股协议的人名叫郝锐,正是于戈的儿子。

  胡秀娴:当时我们是不知道他们的关系的。

  记者:那你们后来了解过基金会和金义豪的关系吗?

  胡秀娴:我们知道那个是她的儿子跟丈夫,是金义豪的持有人。

  对于基金会和金义豪公司的关系,基金会秘书长于戈断然否认:

  记者:您跟金义豪没有关系,是吗?

  于戈:关系的话,什么关系?法律关系?工作关系?能这么问吗?

  记者:材料中说金义豪的董事长是您的丈夫?

  于戈:不是。

  但是,今天上午的采访中,金义豪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郝锐却没有否认他们的关系,还表示,即使是基金会成员近亲参与交易也合法合规。

  记者:说您是咱们于戈女士的儿子吗?

  郝锐:这件事情跟这事情没关系。

  记者:就是说,即使是近亲属的话,在基金会上也是符合规定的是吗?

  郝锐:我不在基金会任职,这不违反国家法律。第二点,我的资产处置的任命书是胡老任命的,是公司任命的,这件事情跟基金会没有关系。

  记者:但是,胡秀娴女士和胡老都说,是基金会找的金义豪,他们不认识金义豪公司。

  郝锐:这我不清楚。前一阵子谈判不是我谈的。是这样的。我觉得你们纠结这个问题,意义不是很大,原因很简单,这个是法律权限怎么划分的问题。如果从基金会角度划分,可能会有问题。但是从公司划分,这不是问题。

  郝锐也倒了一肚子苦水,他说,因为胡百熙捐助的土地不但有债权债务,还有法律纠纷,一时无法变现,目前公司不但没有收益,还外欠2000多万。但是,有些问题只能基金会来回答。从基金会的角度而言,家人经营的公司涉及到公共捐助真的没有问题吗?但是,基金会今天仍不接受面对面的详细采访,理由与一周以前一样,仍然是等待教育部的批准。

  按照规定,基金会接受的每一笔大额捐助都要写进年度报告,接受审计,并向社会公开。但民政部基金会管理处工作人员称,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2009年年度报告确实有问题,民政部正在调查。那么,为什么捐赠过程一定要找一家企业,而且是基金会指定的企业?中国之声将为您持续关注!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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