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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菜坑爹:碟大分量少缩水吃不饱 可打折没发票

2013年11月27日 14: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些食肆缩减菜量充特价 最低消费标识不明 给顾客设开发票门槛

  一道特价菜,原来只有正常分量的2/3;要想进包房,必须有最低消费;要开发票,特价菜不能算入内。近日,记者陆续接到市民反映,随着物价和人工成本的上涨,一些酒楼为吸引顾客,又使出各种优惠手段,但暗藏消费陷阱。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无论是特价菜还是包间最低消费,商家都应在消费者消费前告知,如果未尽到提前告知义务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到消委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碟大分量少 特价菜坑爹

  昨晚,在吉祥路上班的吴先生请朋友在解放路一家粤菜馆吃饭,遇到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吴先生看到菜单上和饭馆内有多处特价菜的推荐,一道原价30元的菜,“优惠价”为18元,而且特价菜还不少,吴先生准备点几道,但让他想不到的是,点菜时,服务员立即提醒特价菜肯定不够吃。并建议特价菜可以点两份,正当吴先生纳闷时,吴先生点了其中一份素菜,上菜后发现盘子不小,但分量明显缩水,“只有这家酒楼正常价格菜式的2/3大小,几个人点一份根本不够吃。”吴先生邀请了4位朋友,本来计划点6道菜,结果最后点了8道菜才够吃。“这也叫特价菜,不如叫缩水菜才好了。”

  说是可打折 不给你发票

  最近许先生在天河一家中餐馆吃完饭后,消费了521元,想开公司抬头的发票,但当他向服务员提出该要求时,服务员小声告诉他,“不要发票,可以打九折。”许先生考虑了一下,还是选择开具发票,但他发现,服务员脸马上“变黑”。

  另有一位市民徐先生反映,在一次就餐后,他也要求开发票,但被告知有三道菜是特价菜,不能算入开发票的额度内,所以发票没开成。

  点菜时才知须最低消费

  在环市路的一家名为喜爱轩酒楼,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该酒楼包房消费就明确6至10人一间的房间,消费最低要求为680元,“这是净菜价,还不包括茶位、酒水等费用。”在杨箕地铁站附近的一家名为“乡巴佬”的湘菜馆,也要求有包房最低消费,从280元到380元不等。

  记者采访中发现,这种设置最低消费的酒楼不在少数,“我有次和家人去吃饭,想在房间吃,安静点,开始并不知道有最低消费,点菜才被告知。”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想退房间又有点搁不下面子,“因为还有几位从外地过来的亲戚在。”胡女士说,她只好多点几道菜凑够最低消费,“最后当然吃不完,打包带走。”还有市民李先生也反映,他曾经就餐发现最低消费后,想与酒楼内部长协商减少,对方坚决反对,“即使有最低消费,很快房间也就被订完了。”让李先生不解的是,在包房内还享受不到大厅内的特价菜,价格明显贵很多。

  消委会提醒:

  包间最低消费可设置商家有义务提前告知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广州市消委会。据悉,关于包间最低消费的问题,国家目前没有强制规定,但包间的最低消费设置,商家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而商家事后才告知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顾客如被强收费,则可以到消委会投诉。

  特价菜是否就可以短斤少两?消委会表示,对于特价菜分量的界定,目前也没有相关的限制。不过,对于特价菜的分量,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对于严重货不对板的特价菜,例如广告是一大盘实际只有一小碟的情况,商家就涉及到欺骗消费者,但对于是否构成欺诈,还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部分餐馆的特价菜不能开发票的情况,消委会表示,打折不能作为不开发票的理由,即使消费者享受了打折让利,商家也应按照打折后的实际营业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应该在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 记者 杨进 李大林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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