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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立法保护矿产资源 鼓励兼并收购小矿山

2013年11月27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11月27日电 (记者 连肖)27日召开的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代表们分组审议了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议案。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是重庆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现已发现矿种26种(类),其中重晶石、萤石、方解石储量位居重庆市前列。为加强对该区域矿产资源的保护,彭水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并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福安称,目前,该县采矿企业较多,但大多数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优矿滥采现象较为突出,达不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矿产的要求。矿山开采工艺、技术落后,矿产品的开发品种结构单一,高技术含量的深加工产品空缺,产品附加值低。因此,制定《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是彭水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需要。

  该条例对管理机构及职责、审批规定及条件、鼓励探矿、开采和禁采规定、矿产品经营、生态环境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应规定。为解决该县矿产资源开采散、乱、小的问题,条例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兼并、收购、整合散小矿山企业。这将确保资金、技术的足额投入,对矿产资源实行规模化开采,减少矿产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条例还称,针对滥采乱挖,不按批准的开采方案开采和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以及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违法采出矿产品的情况,将予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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