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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民企国企享受同等待遇

2013年12月07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天津12月7日电 (记者 张道正)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天津市政府6日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决废除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意见》指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能源、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金融、航运、电信运营、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及育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领域。

  与此同时,建立民间资本投资开放项目库,形成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间资本兴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医疗机构,与公办学校、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公共服务价格等政策待遇。

  按照《意见》,天津市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今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将成为民营企业的一个发展方向。天津市将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发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开展与央企、外地国企的合资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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