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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项整治公款吃喝超标配车

2013年12月11日 10:0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清理超标配车,解决“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开展对“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昨日启动自查自纠。

    私人会所超千元餐费要填报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是: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厉查处奢侈浪费现象。认真清理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借用车辆和违反规定占用车辆、摊派款项购车以及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实施源头控制,确保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解决“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损害涉农利益问题,建立健全惠农资金有效管理、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本项自查自纠涉及的时间范围为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自查自纠将从今年12月10日持续到15日,此后将进行重点检查、总结整改、上报总结等工作。

    通知中明确,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公款吃喝行为,具体分为两类:其一是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包括单笔餐费发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等三种情况;其二是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吃喝,也是包括单笔餐费发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等三种情况,各单位还要填报每笔宴请的具体金额和次数。

    责任人将移交纪检司法

    本市三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严查超标准购车、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摊派款项购车以及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未按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超预算安排支出,无预算安排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以及列入其他科目核算费用。

    除了杜绝公款吃喝、超标配车这些市民关心热点问题,本次整治内容还包括,未按规定执行“三公”经费批复的预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接待无公函的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行为。

    此外,还将清查2012年度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在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严重的责任人将会被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责任单位应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对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国有企业不重视、整治措施不得力、工作走形式以及未按时报送自查材料的情况,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并与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对于自查自纠“零问题”,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责任人将依照有关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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