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两连涨 93号汽油每升上调0.04元
今日零时起,成品油价格提高
93号汽油每升上调0.04元
重庆晚报讯 接国家发改委通知,今日零时起,重庆市物价局将调整我市汽油、柴油零售价。其中,市民最常使用的93号汽油(标准品)零售价每升上涨0.04元,涨至7.55元。
据《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消息,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动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
《通知》要求,今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其中,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60元,即由每吨9445元调整为9505元。对于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根据发改价格[2013]1845号有关规定,每吨加价290元,即为9795元。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60元,即由每吨8610元调整为8670元。
也就是说,调整后,我市93号汽油(标准品)由之前的每升7.51元上调至7.55元,涨0.04元/升;97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7.93元上调至7.98元,涨0.05元/升;0号柴油由之前的每升7.32元上调至7.37元,涨0.05元。
市物价局表示,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执行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未执行配送的,在我市确定的最高批发价格基础上,批发企业按现行运杂费补贴标准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每吨300元。
重庆晚报记者 万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