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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平台定规则 让林权流转更公正透明

2013年12月20日 15:08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林改后,随着产权关系的调整和明晰,林农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也激发了广大林农的积极性,但如何进一步深化林改,提升林农效益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地区,由于林农产权到户面积不大,在林下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形下,林产品收入占比不高,大量农民仍然选择外出务工或者将主要精力用于从事其他农业生产。原本散户林农对于自有林地的管护缺乏足够的人力、资金投入,而规模经营在市场和还贷上也面临较大风险,许多散户林农只好选择低投入的消极经营模式,导致产权到户 的一部分林地产出效益低下,令林改效果大打折扣。

  记者从三明市林业局有关人员处得知,以往在产权交易中,散户林农由于市场信息缺乏,在交易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林产归大户、评估不规范、流转价格偏低,甚至权力寻租等问题,而国有林场的交易不透明也导致了不同程度的资产流失。

  因而,在深入林改的过程中,建立公正的平台,制定公平的规则,实现林业产品、产权的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化是关键所在。

  在林业等相关部门监管下,将乐金森公司早在2009年就在全省首创“村—民—企”合作的新型生态林业经营模式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把属于村集体、林农个人的林地和公司 自有的林地由专业公司进行评估,折算成股份,成立公司后进行股份合作造林。这样,公司获得了资源,村里有了固定收入,而林农每年可获得固定分红。

  通过成立股份公司与林农合作造林,既保障了林农利益,公司又扩大了资源规模,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可以说,真正实现了林农得实惠,企业得资源,国家得生态。

  三明市在积极推动林权向专业公司流转的同时,还设身处地考虑林企、林农的需求,积极推动与浙商所合作。今年1 1月,成立了全国首个林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推进林权证券化、资本化,为森林资源流转提供更广阔、更公正的交易平台。

  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把林权流转给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可促使资金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由专业的公司经营不仅可以提升林业效益,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只有盘子做大了,林农可享受的实惠才会真正得到落实。但如何打消广大散户林农的疑虑,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林权流转的益处,仍需要相关部门多加思考,关键处自然还是从根本上保障林农利益,扎实地完善林权流转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对森林资源流转的监督制度。

【编辑:黄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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