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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国企改革五大看点

2013年12月20日 16:30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国资监管体制如何完善,国企功能如何准确界定、有效监管,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如何提高,企业内部改革如何深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时期国企改革作出了全面而具体的安排,但这些政策如何落到实处,昨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给出了一些答案。

  发展混合所有制

  不搞“一刀切”,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黄淑和说,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来抓,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但在具体实施中,将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管理体制

  由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管资本

  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决定》明确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黄淑和说,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有些中央企业的子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完成之后,可以改建为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我们也可能会根据情况新设一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但设立多少、怎么设立,我们正在研究;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不同的办法。”

  他还强调,今后各级国资委要以产权管理为纽带,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界定企业功能

  加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黄淑和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国资委将按照《决定》安排,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这对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非常有利的,国资委正在研究有关方案。”

  据他介绍,目前国资委已就此有了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企业内部改革

  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

  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企业制度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薪酬和职务消费过高等痼疾,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还不够,群众意见强烈。

  对此,黄淑和明确表示,国资委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加快推进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并选择几家央企进行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试点;加大中央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积极推动央企所属企业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规范管理。

  提高上缴红利比例

  符合国企之义、百姓之盼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备受关注。

  黄淑和说,国资委正在配合财政部并商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进程和企业效益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并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据新华社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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