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时评:应对“夺命快递” 要追责更要补漏

2013年12月23日 16:3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张枫逸

  11月29日,山东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的刘先生被一件沾染有毒化学品——氟乙酸甲酯的圆通快件夺去生命。从整个行业来看,大部分快递企业并未真正彻底执行开箱验视制度,大量禁寄物品依旧通过快递渠道流通。

  在本案中,寄件企业为什么没有选择有资质的物流企业,这个原因值得深思。由于市场需求有限,专业化运输普遍存在发展瓶颈,需要政府加以扶持。前些年,上海就在建材市场开展零星危险化学品配送,市民购买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由专业运输队当天免费送货上门,既保障了公共安全,又解决了专业运输队“吃不饱”的问题。

  另外,在这起事故中,圆通公司在潍坊和湖北的两个配送点都是加盟企业,加盟模式也被指是快递行业种种乱象的根源。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实行快递行业分级评定,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选择。同时,实行责任连带制度,加盟点出现问题,快递公司不能幻想“断尾求生”。

  对于这起“夺命快递”事件,除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外,更要从制度层面弥补快递行业存在的漏洞。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悲剧重演。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