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非法出租出借保障房将被收房

2013年12月24日 11:34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新快报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府信

    广州市政府14届96次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广州市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庄悦群表示,将在全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据悉,非法出租出借保障房将一次性扣20分,市住保办将实施收房。

    因被扣分已收回72套房

    据介绍,截至2013年11月底,广州市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总面积约318万平方米,5.1万套,主要分布于天河区棠德花苑、海珠区聚德花苑等17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意见》从保障性住房小区房屋、社区、公务服务、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管理意见。

    在房屋管理体系方面,庄悦群表示,将全面推行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规范小区住户的居住行为。市住保办住房管理处处长何剑虹具体解释道,其实目前扣分办法已实施,主要由市住保办来执行,通过在大型小区派驻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居委会协助市住房保障办执行扣分办法,“比如非法出租出借保障房会被扣20分,将会收回保障性住房;租赁型住房空置3个月以上的也会被扣分,目前我们已经收回72套住房”。

    无电梯物业费最低九毛三

    对于人户分离的管理困难,此次《意见》提出,将建立住户常住登记制度,实行第二住址登记制度,实现户籍地、居住地双向管理。此外,将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合理配置社区服务站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对于市民关注的保障房物业收费问题,《意见》明确,物业服务费按照《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四级标准。对此,庄悦群具体解释:“四级标准有具体的规定,收费标准分有电梯和没有电梯的两种类型,有电梯的加起来的总数是每平方米每月1.38元,没有电梯的话,每平方米每月0.93元。”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