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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简化二手房交易纳税手续

2013年12月24日 14:1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张《房产交易信息登记表》代替四份材料

    二手房交易纳税,手续简化了

    市民在二手房交易之前,都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时,除了要带上税收优惠的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需要带上四份资料,转让方和承受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转让合同、原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业务登记收件单》复印件。

    但其实这材料在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产权过户时,已经向房管部门提供了,纳税申报时其实是在重复提供。

    “现在我们是和房管部门同址办公,并且实现了信息共享。”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和房管部门联合,把上面4份报送资料简化为房管部门提供的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审核确认章的《房产交易信息登记表》(评估、结算业务除外)。

    “这个小改变至少可以减少纸质申报资料12张,减少复印成本6元。按照今年1~10月份市区存量房交易量12000笔测算,明年至少2.5万人因此受益,节约纸张15万张。”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其实,这个改变不仅对市民有利,对税务部门来说也方便了不少。

    “《房产交易信息登记表》的交易明细信息比较直观,我们录入信息的时候就不需要反复翻看资料,不仅节约征税时间,减少录入错误,而且纸质资料的减少也相当于给档案工作减负了。”工作人员说。

    通讯员 何斌 古彩红

    本报记者 叶梦婷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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