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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上火"广告案宣判 加多宝坚称所有权提上诉

2013年12月24日 18: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12月24日电(记者 唐贵江)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4日在重庆宣判,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请求;加多宝方面坚称“怕上火”广告属其所有并当庭提出上诉,而王老吉则表示“怕上火”广告凝结了对王老吉这个百年老店的情感。

  这是近日来宣判的加多宝与王老吉的众多纠纷中的第二单案件,加多宝公司诉称,“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是原告经营的知名商品红罐凉茶的显著商业标记,王老吉公司直接抄袭该广告语侵占了原告的商誉,使广大消费者误以为王老吉公司生产的“此”红罐“王老吉”就是过去原告生产经营的“彼”红罐“王老吉”。王老吉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加多宝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令王老吉公司承担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的民事责任。同时,重庆一餐饮店商户何某由于有相关涉案行为也成为被告。

  王老吉公司答辩称,“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的权益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合法经营者即王老吉公司,原告是“加多宝凉茶”的经营者,不享有该广告语的相关权益,原告主张的1000万元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某、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4日进行公开宣判:驳回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当天在官网上挂出新闻通稿,用2100多字对该案进行详细解读。

  加多宝方面当庭提出上诉,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冯志敏庭后接受书面采访时表示,加多宝是‘怕上火’广告语著作权的创造者和合法拥有者,不容其它任何企业剽窃和滥用,为维护加多宝的正当合法权益,会继续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冯志敏称,17年来,加多宝秉承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独家传授的正宗配方,投资数百亿元独立生产并自主经营红色罐装凉茶,将红罐凉茶从岭南一隅推向全国,深受全国消费者青睐。王老吉在新产品中使用“怕上火”广告语,明显误导消费者。

  加多宝集团法律师顾问姚岚强调,加多宝通过长期的市场实践经验,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大量调研,10年来投资数百亿元进行打造,让“怕上火”成为消费者心目中最脍炙人口的广告语,加多宝是“怕上火”广告语当之无愧的创作者和拥有者,是加多宝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王老吉显然对该案的结果表示满意,王老吉庭后向记者发表书面通稿称,经过百年积淀,“王老吉”已经成为了凉茶品类的代名词。“怕上火”广告已是妇孺皆知的广告语。对于很多人来讲,这已经不仅仅是一句企业广告语,而是对王老吉,这个百年老店的情感凝结。

  王老吉还表示,加多宝此次选在重庆起诉王老吉,也是看好重庆当地喜食火锅、对凉茶市场需求很大。官司一打,必然会引起当地消费者的关注;营销仍是其最终目的。

  加多宝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回应该案时表示,加多宝始终坚信创新是企业永续发展的动力,也希望加多宝的创新成果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司法机关能够还原事实真相,做出公正判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正在积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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