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市财政局:市级部门明年结余资金须降20%

2013年12月27日 02:5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编制预算时多要资金,到年底大量的钱花不完,这样的情况在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存在。昨日,北京市财政局要求2014年市级部门的年终结余,须比2013年至少下降20%,结余资金额度较大的部门,预算总额将进行压缩。

  部门结余资金高,已成为一个普遍问题,并备受诟病。资料显示,2012年77个市级部门结余资金达到248.6亿元,所有部门都有结余,其中35个部门结余资金超过1亿元。具体来看,北京市教委结余资金50.78亿元、市医管局结余资金23.3亿元、市民政局结余资金15.6亿元、市公安局结余资金13.1亿元、中关村管委会结余资金12.6亿元、市水务局结余资金9.1亿元、市政市容委结余资金8.8亿元。

  大量结余资金的存在,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市财政局昨日提出,在编制预算时,部门应将实有账户财政性结余资金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同时,对于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执行进度较慢的跨年度项目,预算申报时应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申报项目预算,避免结余资金的发生。

  同时,根据部门结余情况,市财政局将适度压缩预算规模,对连续两年结余资金规模在20%以上,且当年支出进度明显低于时间进度的延续性、经常性项目,会适度调减2014年该项目预算,此外,还将结合各部门年度结余资金的增长情况,对当年结余比上年增加较多,或长年累计结余较大的部门,适度压缩该部门2014年资金规模。

【编辑:段红彪】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