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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开放增值电信业务

2014年01月07日 10:5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6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决定在试验区内试点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部分商务业务、通信服务外资比例可破50%。

  《意见》提出在试验区内进一步试点开放的七个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已对WTO承诺开放,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信息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在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等三项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开放这三项业务的外资股比,其中信息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商店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在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外资股比放宽到55%。

  二是新增试点开放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四项业务,其中前三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宗通)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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