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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黄焖鸡米饭"曝质量丑闻 加盟热门商铺需谨慎

2014年01月07日 17: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月7日电 (记者 申冉)一夜之间遍布南京城大小街巷的“杨铭宇黄焖鸡米饭”,被媒体曝出存在无证无照违规加工食材问题被曝光,随后相关加盟店停业整顿,受到了不少损失,“加盟热门商铺有风险,签订合同需谨慎”。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该市2013年受理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案件情况,警示有意加盟热门商铺的创业者,这类案件虽然涉及金额不多,但是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近年来合同纠纷案的一大新问题。

  去年11月,据南京当地媒体报道“南京一家名为‘杨铭宇黄焖鸡米饭’一夜火爆,短短数月就在南京签订加盟店90多家,已经开业的有80多家。然而媒体发现,该企业的鸡肉原料来自无证黑作坊,存在安全隐患;此外,该企业在南京80多家已开业的加盟店中,只有一半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另一半正在办理中或无证。该店负责人随后承认连锁店管理不到位,对产品质量把关出现疏漏。从11月10日起,该连锁店所有加盟店暂停营业。”

  在7日,南京市中院年度通报会上,该院法官薛荣告诉记者,针对这样的情况,目前看来,由于加盟经营合同的主导权往往在特许人这边,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市民和创业者在加盟热门商铺时处于被动,面临的单方风险确实比较大,在前期调查和签订合同时尤其需要谨慎。

  薛荣介绍,在签订加盟合同时,首先要求具有经营资源的特许人应当严格守法、诚信经营;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不少于3年特许经营期限,以确保被特许人缴纳的特许费、加盟费等有足够的经营回收期间;尽量详细地明确违约内容及违约责任等。

  他希望通过媒体告知创业者,“法律赋予了被特许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被特许人应当对自己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与期限作好约定,以应对因经营的被动性和预期经营效果的不确定性,保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特许人这一方口头给予的各种优惠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确认。”薛荣警示,“中国人做生意习惯走‘人情路线’,因为是熟人,所以相信了对方的口头承诺,以人品做生意,这样是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

  他特别提示,现实生活中,被特许人发现被骗或出现经营风险时,经常通过私力手段,强迫特许人退还费用,这些行为并不被法律认可,可能适得其反。特许经营活动中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行政保护主要是由行政管理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采取的保护,如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商标)行政管理部门、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等,根据当事人的举报采取行政处理,效率比较高。”

  据薛荣介绍,“司法保护分三种方式,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既可以制止对方违法、违约行为,又可以得到充分赔偿救济,效果比较好;二是请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进行审查,促进行政行为合法公正;三是就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行为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从而间接保护自身利益。”

  据南京中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徐新介绍,2013年,该市法院受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5件,另有判决处理的4件侵害商标权和2件垄断案件,实质上也是特许经营引起的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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