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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审结反垄断案超200件 将继续完善立法

2014年02月28日 14:45 来源:国际在线 参与互动(0)

  记者27日从中国商务部举行的反垄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中国商务部审结反垄断案件207项,今年将继续完善《反垄断法》配套立法工作。

  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商务部审查的反垄断案件数量快速增加,截止2013年底,商务部共收到反垄断申报866件,立案797件,审结740件。在审结的全部案件中,无条件批准717件,约占97%,附条件批准22件,禁止1件。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姚坚表示,5年间,中国商务部妥善处理了20多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集中交易。“5年间,商务部妥善处理重大复杂经营者集中案件。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附条件审批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谷歌收购摩托罗拉,辉瑞收购惠氏等,有20多起具有国际影响的,不仅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地,2013年,中国商务部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224件,立案212件;审结207件,其中附条件批准4件,包括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案,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收购美国高鸿公司案等。与往年相比,案件略有增加。此外,在《反垄断法》配套立法工作方面,商务部重点推动了两项规章的起草工作。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表示,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完善、案件执法能力的提高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分不开。2008年以来,中国商务部与欧盟、美国、英国和韩国签署了备忘录,建立了定期合作机制;并通过这些机制,及时了解了国外反垄断最新理论和立法执法成果。在2013年,商务部拓展和深化了国际合作的内容。尚明介绍说,“在一些重大的跨国并购案件审查中与欧美主要司法辖区执法机构开展了执法合作,一些重要的执法案件,往往涉及多个司法辖区的同时监管,为防止监管过程中出现分歧,或者为保证我们附的条件能得到有效实施,国际合作是必要的。所以我们的合作从法律法规政策方面,延展到具体的个案。同时,重点开展了与金砖国家的合作,探索建立定期合作机制;积极参加自贸区竞争章节谈判。”

  尚明表示,相比国外企业,中国企业对反垄断法的了解还非常有限,需要继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外有些企业对反垄断了解的比较多,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集团,有三四十年甚至上百年反垄断历史,不间断地和反垄断部门打交道,它们的合规部和反垄断部非常发达,而我们的一些企业刚刚接触这个信息,所以我们今后还会用相当时间和力量去对各种企业进行更多的宣传培训。尽量防止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误判和不依法申报的行为。”朱宛玲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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