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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2014年02月28日 14:46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可获5万元补助,优先考虑“米袋子”、“菜篮子”家庭农场本报资料照片摄影詹逾

  昨天,杭州召开全市新型城镇化暨农村工作会议。今年,杭州市农办(统筹办)将相继出台5个政策文件,分别从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发展农村现代民宿业等多个方面提升农业农村(城乡统筹)工作。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可获5万元补助

  优先考虑“米袋子”、“菜篮子”家庭农场

  早在去年年末,杭州就提出从2014年开始的3年内,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家庭农场300家,每年培育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

  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旦被认定又将获得什么好处?这些问题,《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都给出了答案。

  要参加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必须要是注册时间1年以上、专业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的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同时符合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等五大条件。

  以经营市场化为例,农场需要拥有或使用统一的注册商标,统一品牌销售占到总销售量60%以上(鲜活水产品等不适宜包装销售的产品除外)。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或实行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利用坡地的家庭农场将给予优先考虑。

  经评选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市财政将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市财政新增500万元

  用于来料加工、下山移民

  为了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杭州近期还将出台《杭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实施意见》,目前送审稿已拟定。

  《意见》(送审稿)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在201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2000元,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其中淳安县到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

  健全社会保障、加大助学力度、完善社会保险,这是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三大“防护网”。

  我市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低保”制度,力争到2017年西部五县(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标准的80%。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五保户、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农户、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制度。

  农村“低保”、“残保”持证家庭子女就读大专、本科,从去年起按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缺。今年市总工会还将牵头进行调研,提出具体的助学意见。

  低收入农户须纳入医疗困难救助范围,鼓励其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杭州将根据省政府政策规定及自身实际,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标准。

  今年起,市级“联乡结村”帮扶集团将做到帮扶到乡镇、联系到村户,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三分之一会用于低收入农户增收。

  对于五县(市)内的经济薄弱村,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扶持其集体经济发展。对省、市确定的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商铺店面等物业建设项目,免受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料加工是低收入农户直接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下山移民则是加快居住在高山、深山、远山及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低收入农户改善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今年,市财政将新增500万元,用于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下山移民项目,其中后者将按政策实施直补到户。计划到2015年,全市共下山移民1万人。

  加工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获1万元补助

  一次性补助区域公用品牌企业50万元

  《杭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和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于在杭范围内登记、纳税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总部在本市、加工基地在市外的粮食加工企业,市财政将在支农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扶持,其中会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欠发达地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补助标准按照新建(迁建)企业、新增投资、自主创新投入三种类型来划分。就拿自主创新投入来说,企业研发新产品并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

  有了对加工环节的补助方案,也少不了对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扶持。《杭州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无论是新建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还是建设农产品品牌,只要符合补助标准,都能得到一定资金援助。

  当申报企业在市域范围内开设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专营店,并符合工商单独登记、财务独立核算等条件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专营店将获得8万元补助(补助不超过3年)。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如果获得了上年度杭州市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可以获得一次性补助5万元;省级、国家级的补助金逐级增加5万元。获得区域公用品牌的,则一次性补助50万元。

  民宿经营企业生活污水要达标排放

  漂流点设施规范满足3A级以上标准

  《杭州市发展农村现代民宿业和农村运动休闲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年市财政将会从支农资金中作出安排,专项扶持农村现代民宿业和农村运动休闲业,租赁经营民宿的企业、民宿示范村、农村运动休闲驿站和漂流点都可以申报成为资金扶持对象。

  想要通过申报,民宿经营企业不仅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还要具备经营15个房间及30张床位以上的规模,总投入达到150万元以上。生活污水也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比起普通民宿,运动休闲驿站的申报条件显得更高一些。在总投入100万元的基础上,它必须配有咨询、购物、运动器材租赁、餐饮或住宿等服务项目,设有烧烤、垂钓、登山等3个以上运动休闲项目。

  至于冒险者们热爱的漂流项目,其设施规范要达到3A级旅游景区以上标准,配备医疗救护室、安全巡查员等设施,并且在申报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投诉。

  一旦通过申请,民宿租赁经营企业将获得每张床位2000元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运动休闲驿站和漂流点每个站(点)可获8万元补助。

  杭高地区班今年起面向萧山、余杭招生

  学军中学海创园分校2017年前交付使用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是“杭改十条”第六条的主要内容。针对这项条款,今年杭州市农办(统筹办)将对其中的相关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列明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人。昨天的会议下发了责任分解表征求意见稿。

  在市建委的牵头下,今年秋石三期(机场路-清江路立交)将达成主线完工;秋涛南路(清江路-复兴立交)高架主线完成60%。续建的有秋涛南路(清江路-复兴立交)、环城北路(中河立交-凯旋路东)。新建开工的有两项,分别是文一路(绕城西线-保俶北路)和拱康路(康桥路-余杭界)。

  上述道路中,到2017年前,秋涛南路(清江路-复兴立交)和文一路(绕城西线-保俶北路)将实现完工。

  加快萧山、余杭两区与主城区进一步融合,教育招生是老百姓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市教育局牵头下,今年将争取两所主城区省一级重点高中分别与两区相对应学校结成结对互助关系,明年继续争取两所,到2016年,主城区8所省一级重高将全部达成结对互助关系,推动八区教育健康发展。

  学军中学海创园分校明年起开工建设,2017年前交付使用,并开工建设市区优质高中在萧山建分校项目。

  同时,今年起,杭高地区班、长河高中宏志班将逐步调整为主要面向萧山和余杭两区招生。

  此外,全市将进一步统一养老、医保政策框架,今年形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2+2”社保杭州模式,并完成萧山、余杭两区社保纳入主城区管理体制的可行性调研。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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