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调查:预付卡过期作废酒楼设包间低消都是"霸王"
羊城晚报记者 帅鹏坤 实习生 郭敬静
天天315·解读新消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5日开始实施。其中七天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虚假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等新规,无论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是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以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从今日起,羊城晚报联合广东省消委会、南方电视台推出新消法宣传专栏,用现实案例和专业解读帮助消费者了解新消法,提升维权意识。
广州的程女士近日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之前朋友送了她一张电子商务网站百森的礼品卡,但她没有留意卡背面的使用日期。到今年3月份,程女士要使用时却发现卡已经过期。程女士打电话给该电商,却被告知:“过期作废,不能退也不能换。”程女士认为不合理:“几百块钱就这样给白占了便宜!”
预付卡过期就只能作废?即将于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中规定,经营者无权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无论是预付卡过期作废的规定,还是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都将被视为霸王条款。
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百货、电商都有预付卡过期作废的规定,而不少高端餐饮门店仍然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广东省消委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应当对不合理的商业条款进行修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查1
九成电商预付卡过期作废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0家电商,以及广州的广百、友谊、家乐福等10家线下百货、超市的预付卡使用期限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20家企业中仅家乐福、华润万家两家超市未对预付卡使用期限作出规定,而另外18家均对使用期限作出规定,使用期限普遍规定为三年。
在规定了最后使用期限的10家电商中,仅天猫一家规定“可付费延期”,前提是要扣去卡面金额2%的手续费。而京东、1号店、当当网等另外9家电商均规定,礼品卡过期后只能作废,不能继续使用。其中亚马逊与其他略有不同,其规定:“预付卡有效期届满后,如该卡仍有余额未被使用,本公司可根据使用人的申请办理重新激活该卡一次,余额可在3个月内有效使用。”
而线下百货、商超的情况则要好于电商网站。在羊城晚报记者调查的10家百货超市中,有2家(家乐福、华润万家)的购物卡均没有规定购物期限,不存在过期作废的问题。另外8个商家中,沃尔玛称:“再充值50元,就可以激活过期的预付卡。”而广百百货和东山百货则规定,过期的卡可以兑换为现金券,现金券使用有效期为3个月。友谊商店的规定最为苛刻,规定过期的卡只能延期1天,延期后1天内必须使用完毕。
调查2
八成高档酒楼包间设低消
除了预付卡过期作废的问题外,餐饮企业的包间最低消费,也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厌烦。虽然最高法已经明确规定,餐饮业包间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但记者近日在广州调查发现,仍有八成高档餐饮企业包间有最低消费。
记者选取了广州酒家、炳胜、澳门街、兴悦酒家等10家本地有名的餐饮企业进行调查。10家餐饮店中,仅澳门街与兴悦酒家无低消限制,另外8家都对房间低消作出规定。广州酒家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房间最低消费为1500元。”炳胜私厨的工作人员则介绍:“房间的最低消费是800元。”
据某餐饮企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知道有禁止的规定,但是没有收到老板的通知,所以照旧实行。
新消法规定
不公平规定
内容是无效的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律师解读
钱已经交了
商家就要服务
针对商超普遍规定预付卡过期作废和餐饮企业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的做法,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认为,根据新消法的规定,上述均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霸王条款。
预付卡相当于消费者提前把钱给了商家,但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消费者所有,商家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义务,并且没有权利免除这项义务。虽然商家会在预付卡的背面写上“使用期限”的条款,但该条款本身就属于新消法中所说的“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而餐饮企业低消的本质则是加重消费者责任,同样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
商家 购物卡期限 购物卡过期政策
京东商城 3年内有效 过期作废,不能退换
天猫商城 逾期可付费延期,需扣去卡面金额2%手续费
亚马逊 可申请办理重新激活该卡一次,并在3个月内有效使用
苏宁易购 过期作废
凡客诚品
1号店
当当网
乐蜂网
易迅
唯品会 激活之后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