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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药品真假难辨或存危害 设立“食品药品警察”

2014年04月01日 09:44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江苏省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郑和公园广场,联合开展“12331”热线宣传咨询活动,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以及网上销售假药等,成为百姓咨询、投诉、举报的热点,现场多是老年人群,一些不法分子、无良企业利用的就是老年人希望“延年益寿”的心理。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添加任何药物成分均违反《食品安全法》。但保健品审批门槛低、准入标准不高,药品批发、零售甚至普通商店、超市均可直接经营,给监管带来较大困难。少数商家为尽快凸显保健品“效果”、获取超额利润,故意在产品中掺杂中西药物,无视消费者生命和健康安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前不久刚破获了一起用“鸡饲料+面粉+激素”生产“预防气管炎保健食品”案件,受害者遍及全国各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一些名贵中草药成为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重点。近年我省破获的案件中,有用黄豆粉加草根冒充冬虫夏草、芦苇花冒充雪莲、树根切成片冒充当归、萝卜根冒充西洋参等伎俩,普通人难辨真假,有位南京市民曾花1万元在网上买回几两假虫草。

  网上广告、网上销售给查处带来难度,我省药监系统每年都要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但总不能“斩草除根”。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宁翔德主任说,互联网销售假药涉及地域范围较广,追查取证难,售假者所在地若不在负责辖区,只能将案件移交异地药监部门处理。另外,假产品多通过邮寄、物流快递公司销售,调查嫌疑人的违法数额、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手机通话记录等涉案信息,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黄正祥局长说,药监部门缺乏法律授权,往往难以调取相关信息、对销售假药的网站实行监管,即使把不法分子堵在窝点,也需公安部门将人控制住。而即将设立的“食品药品警察”,将使这一状况得到很大扭转。

  有专家指出,针对制假售假,我国现行法律的惩处力度还不够严厉,比如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被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假药受害人本身多染有疾患,人身伤害后果与服用假药及自身疾病的发展变化都有联系,在认定上有一定难度,许多不法分子趁机逃脱追责。在药监部门加大稽查力度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多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合理消费保健食品。

  本报记者 仲崇山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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