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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价格松绑可进医保 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2014年04月10日 15:3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9日公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缓解群众看病难的矛盾。

  根据三部门公布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向社会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

  这份文件明确,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应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三部门要求,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严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浙江省卫计委和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浙江省最迟将在6月底向社会发布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它们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本报记者 张苗 综合报道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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