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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醉死”,禁令何在

2014年04月15日 10:1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快评

    近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一位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当地回应称:确实在镇政府食堂喝酒,至于“劝酒”的说法并不存在。(4月14日新华网)

    官员“喝酒死”屡见不鲜,让人唏嘘。也许有人奇怪,既然酒这东西害人害己,为何官场酒风仍如此厉害呢?在我看来,公务接待中为什么喜欢沾酒并非问题关键,关键在于已有很多制度不允许大吃大喝,为何“喝酒死”仍屡见不鲜。

    在八项规定出台前后,几乎全国各地都出台类似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兴宾区更是早在2007年4月就出台了“四条禁令”,其中一条就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时间饮酒”。如今7年过去,当地却出现官员午间大量饮酒“醉死”现象,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讽刺。没有严肃追责,禁令再多也枉然。

    □邓子庆(媒体人)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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