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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市场频频恶战 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爆发

2014年04月29日 15:41 来源:中国商报 参与互动(0)

  浏览器早已成为了各家企业捆绑服务、抢占入口的商业化工具,这个领域的竞争也异常激烈,由此导致的相关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于晓丽/制图

  为争市场频频恶战

  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密集爆发

  桌面浏览器早已成为了各家企业捆绑服务、抢占入口的商业化工具,这个领域的竞争也异常激烈,由此导致的相关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4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了“优酷”状告“金山”网页浏览器截流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此案被称为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首宗浏览器以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网站经营者合法经营权的司法案例,因而备受瞩目;就在同一天,称自行研发的360网络产品包括360浏览器、360安全卫士等遭诋毁,“奇虎”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样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4月25日,“优酷”诉“优视”不正当竞争案也在此公开审理,“优酷”要求“优视”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频频恶战为哪般

  浏览器是最经常使用到的客户端程序,目前个人电脑上究竟有多少种浏览器,哪种浏览器最好,能说清的人并不多,但相关企业却一再燃起战火,将这场浏览器大战不断升级。

  在“优酷”状告“金山”一案中,原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其经营的网站优酷网是国内知名的视频网站,网络用户可以在线点播影视剧等视频节目,而该网站会对其所提供的网络视频提供广告服务。被告金山公司为猎豹安全浏览器的提供者,该浏览器的设置中向网络用户提供了“页面广告过滤”功能,这一功能可以使网络用户在访问优酷网时,过滤掉该网站中合法投放的视频广告。合一公司认为这一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自2012年起,金山公司旗下猎豹浏览器通过技术手段恶意拦截视频网站合法贴片广告,侵害了视频网站及其广告客户的正当权益并导致其巨大的经济损失。而猎豹浏览器却凭借这一卖点迅速获益,吸引了海量的用户进行下载并使用,对优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合一公司表示。

  针对优酷网诉金山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金山猎豹浏览器非法拦截优酷视频贴片广告的行为,侵犯了优酷网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不正当竞争。金山公司应承担优酷网的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和全部的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并在金山猎豹浏览器首页对优酷网进行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判决下达后,金山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合一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国商报记者4月24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二审庭审中了解到,原告合一公司仍坚持认为,被告金山公司向用户提供具有屏蔽功能的浏览器,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合一公司在法庭上坚称:“金山公司在开发屏蔽软件之初即具有主观故意,通过屏蔽广告功能获得市场利益,并称这种行为是基于用户的选择,但实际上,用户屏蔽广告是受到金山公司的诱导而为。优酷购买版权要花费25亿元,购买宽带是6亿元,这样用户才能看到热播剧。我们要通过广告来赢利,广告占我们网站利润的90%。”

  而金山公司却当庭辩称,其与合一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浏览器具有广告屏蔽功能是行业内的规矩,合一公司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屏蔽广告是基于公共利益。”

  同样是4月24日,“奇虎”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因其开发经营的多款360系列网络产品,包括360浏览器、360安全卫士、360杀毒等,遭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百度安全论坛利用百度搜索引擎所占的较高市场份额,在论坛中发布“举报360恶意行为”活动,并承诺举报用户可获得百度wifi礼品。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百度杀毒微博,将上述论坛活动以微博方式进行广泛传播。原告认为两个被告存在共同恶意,对原告构成商业诋毁,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两被告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0万元。此案的特点在于,该案是典型的互联网企业间由于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产品发生冲突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法院首发“诉讼禁令”

  此前的4月14日,优酷网起诉优视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通过UC浏览器进入合一公司经营的优酷网,为客户提供在线视频播放节目,合一公司以4家公司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起诉到海淀法院索赔500万元。

  UC浏览器是一款国内知名的移动端浏览器,主要用于手机、PAD等上网服务。优酷网经营者合一公司发现,用户在移动设备上安装UC浏览器后,可以直接下载优酷网的视频节目。为此,合一公司认为UC浏览器经营者优视公司、广州动景公司等通过UC浏览器修改了优酷网页面的内容元素,将正常情况下优酷网不允许下载的视频内容,以独立文件的方式保存到网络用户的移动终端设备上。合一公司称,此行为不仅给合一公司的经营造成了巨大风险(优酷网中的大量视频节目仅取得了在线点播的权利,没有取得下载的权利),而且还造成了合一公司广告收益的损失。

  在庭审中,广州动景公司提出,双方处于产业链的不同位置,提供不同的服务,不具有竞争关系,该公司不可能构成对被告的不正当竞争。UC浏览器的视频下载功能是软件自身的技术改进,目的是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与优酷网进行竞争。合一公司则表示,双方同属互联网行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即可证明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对于UC浏览器提供优酷网内视频下载服务的正当性与否,双方同样各执一词。合一公司认为,由其经营的优酷网向网络用户提供在线视频点播服务,除非获得权利人的授权,否则不允许下载其网站内的相关视频。但是,UC浏览器不仅向通过其软件访问优酷网的用户提供“页面视频下载”功能,而且还对优酷网内页面的内容元素进行修改、劫持和替换,致使用户不能通过UC浏览器对其网站进行完整的访问,构成了对优酷网的不正当竞争。同时,优酷网的经营模式是通过购买版权向用户提供视频内容,UC浏览器提供的下载服务没有经过合法授权,属于不正当的违法行为。

  据悉,为避免合一公司可能受到损害进一步扩大,海淀区人民法院于开庭前已根据合一公司的申请发出诉讼禁令,裁定优视公司、动景公司停止提供UC浏览器的“页面视频下载”功能。目前,UC浏览器已停止向用户提供优酷网内视频下载的服务。

  记者了解到,该案为新民诉法施行以来,北京法院作出诉讼禁令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禁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侵权行为明显成立时,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侵权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旨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从而避免权利人权益受损。同时,这起案件也是国内首例浏览器因下载视频网站仅供在线播放的视频节目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体现了当前互联网企业在产品、业务扩展的过程中,与他人商业模式发生冲突,寻求司法判决的现状。

  北京工商“微博告诫”

  实际上,浏览器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纳入了监管部门的视野中。

  2013年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共同约见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其利用“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此微博发出后,软件厂商纷纷发布微博表示支持。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系统网监工作会上提出的“规制部分知名网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360安全卫士”高举“免费”大旗在中国安全软件市场上迅速扩张,目前已拥有超过八成的市场份额。利用这一垄断性市场优势,奇虎公司通过“360安全卫士”诱导用户使用360浏览器,并通过不兼容、难卸载等方式阻止网民安装其他安全软件。此前用户使用金山网盾、遨游等浏览器,都会收到“360安全卫士”的弹窗警告。此外,用户使用“360安全卫士”软件时,奇虎公司还用推荐诱导、默认同步安装甚至伪装成微软官方补丁等方式,将其旗下的360浏览器、360网址导航等产品强行安装至网民电脑中,通过默认设置、强制升级等方式,修改用户的浏览器和主页设置。这也是北京市工商部门约谈奇虎公司并给予其行政告诫的原因。

  据悉,自2012年8月起,“360安全卫士”便不断被浏览器厂商指责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遭遇“360安全卫士”不正当竞争的安全厂商包括遨游公司、金山公司、微软公司等。2010年5月,遨游公司的CEO陈明杰举证,遨游公司的产品遭到“360安全卫士”的拦截报毒,“360安全卫士”还诱导用户卸载遨游浏览器。2012年,在金山公司推出猎豹浏览器前后,“360安全卫士”先后多次对其软件报错、拦截,并诱导用户卸载。2012年8月,“360安全卫士”向其用户发布了一款名为KB360018的“高危漏洞补丁”。国外权威技术网站System Explorer在检测后确认,该补丁是冒充微软公司的IE补丁。微软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事件作出回应,称“那(KB360018)肯定不是微软的产品”。更为严重的是,用户安装该补丁后将被强制安装360浏览器,用户体验后反映该浏览器“非常不好”。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北京市工商部门对奇虎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有利于净化网络竞争环境,顺应民意。北京市工商局也希望奇虎公司能真正拿出整改措施。

  浏览器大战远未结束

  谈到当前浏览器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乱象,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目前,与浏览器相关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有两类:第一是因浏览器屏蔽或者快进视频网站的广告而引起的案件;第二是因浏览器对视频网站的在线点播业务提供下载服务而引起的案件。

  赵占领认为,对于第一类案件,判断浏览器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考虑两个层面:其一,从行业监管政策角度而言,工信部第20号令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恶意修改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浏览器的广告屏蔽或快进功能是否违反该规定,需要判断浏览器是否针对特定网站、是否给用户选择的机会。如果浏览器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或者没有给用户是否开启功能的选择权,则涉嫌违反工信部的规定。相反,如果浏览器提供的是中立的广告屏蔽或者快进功能,没有针对性,也没有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则难以直接认定违反工信部的规定。

  其二,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层面看,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浏览器的广告屏蔽或者快进功能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需要结合视频行业的商业模式考虑。

  目前,视频行业的商业模式大概有三种,一是版权分销;二是对用户免费,对广告主的广告收费;三是特殊视频对用户收费。其中第二种模式是绝大多数视频网站主要的商业模式。由于版权采购和服务器带宽成本较高,目前视频网站大多亏损,浏览器的广告屏蔽或者快进功能则直接干扰或者破坏了视频行业通行的商业模式,这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违反视频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正如业内专家所言,网络浏览器目前正为统治台式机浏览器市场而一决雌雄,而随着用户越来越多地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浏览器的战场已经转移至移动领域,类似于遨游这样拥有1.2亿用户的浏览器开发商,正在推出自己的台式机、移动和车载浏览器。由此看来,浏览器大战远未结束,只是比以前更跨平台进行而已。

  浏览器是最经常使用到的客户端程序,目前个人电脑上究竟有多少种浏览器,哪种浏览器最好,能说清的人并不多,但相关企业却一再燃起战火,将这场浏览器大战不断升级。本报记者 李远方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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