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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企员工持股需要制度创新

2014年05月18日 05: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如果制度上存在裂隙,必然会被利用,导致改革的路径出现偏差。要让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顺利推进,并出现积极的效果,必须认真总结以往实践中出现的教训,从制度上进行改进、创新。”

  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有关国企员工持股的议题再度成为热点。有媒体报道,国企员工持股意见有可能在今年年底讨论完毕并下发。但是哪些人具备持股资格,是管理层、技术骨干还是可以面向所有企业职工,却尚无定论。

  在国企员工持股的决策上出现的这种迟疑,是有历史原因的。在既往的国企改革中,无论是国企全员持股还是管理层持股,都已有过实践,但效果并不理想。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A股市场刚刚建立时,大量国企改制为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时政策允许留出一部分额度向内部职工发行。但由于当时新股发行是稀缺资源,导致很多党政官员利用发行审批的权力向公司索要内部职工股,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最终导致中央有关部门取消了内部职工股。其后,为了对国企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政策面上又允许这部分人通过内部人收购(MBO)的形式持有国企上市公司股份,但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约束,又导致一些高管通过复杂的股权交易,成为国企的实际掌控者,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最终这项探索也未能大范围地推广。

  无论是国企全员持股还是管理层持股,对于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的国资国企改革都有正面意义。职工持股,在企业既能得到劳动收入又能得到资本收入,其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结合在一起;而管理层持股则更把管理层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捆绑在一起,因此可以促进企业内部人员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企业发展。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更多考虑的是个人利益,这是作为“经济人”的一种正常的追求,但如果制度上存在裂隙,必然会被充分利用,让自己的利益实现最大化,从而使期望达到的目标成为空中楼阁,导致改革的路径出现偏差。要让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顺利推进,并出现积极的效果,必须认真总结以往实践中出现的教训,从制度上进行改进、创新。

  国企是全民资产,不管是国企职工还是高管持股,都会产生一个问题,即他们作为企业内部人先行得到了企业外部人员很难得到的对某一个国企的股权,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就应该是严格地评估企业资产,持股人必须拿出足额资金来购买股份。在前期进行的MBO试点中,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以以很低廉的出资轻易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从而引发了很大的社会矛盾。因此,推进员工持股,一个不能缺少的“前道工序”是对国企资产进行严格评估,精准确定每股价格。这可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进行,这个价格应该与国企员工持股等同,而不能有例外,尤其是不能对高级管理人员搞特殊化。

  国企职工持股,会导致公司的原始股东大量增加,这造成了与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不能突破200人的规定直接冲突。有的公司以职工持股会的形式将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集中起来,但这被证监会所否定。一些企业为了上市,不得不要求职工通过场外市场将自己的持股出售,甚至强行由企业高管收购,加剧了企业内部矛盾。在法律上限制原始股东的人数是为了让公司上市以后不会产生力量过大的原始股东对新加入的社会股东的利益侵犯,但职工股一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因此政策面上可以设立一个特别条款,将员工持股排除在“200人”之外。

  在以往的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个问题,员工在公司上市后往往将股票一抛了之,这使得员工持股成了一种短期福利,员工持股的意义也不复存在。在股市低迷的情况下,员工大量抛股还容易造成对行情的冲击,引起社会投资者的不满。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规定员工持有的股份在其于本公司工作期间不得搜集或转让(从二级市场购入的除外)。证监会目前正在探索进行优先股试点,国企员工持股也可以和这项试点结合起来。优先股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完全可以结合国情设计出一套新的制度模式,将其用在对国企员工持股的制度设计之中。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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