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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限度放权松绑 牵住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2014年05月21日 10:08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近日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明确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有哪些?

    更大限度放权松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在加快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2014年,我国将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

    《意见》明确,我国将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

    “进一步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强调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意见》明确,我国将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

    李佐军认为,权力清单制度既能使政府部门的权力更加公开透明,也能使其职能定位更加清晰。企业和群众了解政府权力的边界以后,也能更好地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避免由于政府权力边界模糊不清而产生权力寻租的灰色空间。

    《意见》明确,我国将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应当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不能避重就轻、放小留大。同时,将切实解决好“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有关专家表示,政府权力的下放,并不是权力的凭空消失,而是向市场的转移。要真正做到“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关键是让社会组织能在宽松的市场环境中迅速成长起来,联动配合,真正接管好政府所下放的职能。当然,政府仍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积极推进价格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

    《意见》提出,我国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政府预算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些钱究竟应该怎么花、花在哪些方面、取得什么实效,群众是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说。

    刘元春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率低下等问题,与政府预算透明度不够、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等密不可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不仅是“晒三公”的升级版,也有利于通过阳光化的机制和手段,让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

    《意见》明确,我国将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进行,我国不仅打通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也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了各产业之间更为广泛的分工与融合。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求,将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时间窗口,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同时,对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等,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

    刘元春表示,把价格的形成机制更多地交给市场,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必然选择。价格改革必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让民间资本大显身手

    《意见》提出,我国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研究和准确定位国有企业的功能性质,区分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自然垄断环节、一般竞争性行业等类型。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技术经济规律,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

    刘元春表示,我国在电信、电力、石油领域的垄断现象,不利于推动创新和效率提升。《意见》明确有序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表明了中央使社会资本进入更多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的决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郭丽岩认为,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有利于合理定位国有企业职能。要合理区分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分拆引入民间资本,同时加强对垄断性业务的政府规制。

    《意见》明确,将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和投资运营公司可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外,其他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经营。

    刘元春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能进一步拓展民间资本的空间,也能倒逼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使国有企业真正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而民间资本也有了大显身手的舞台,甚至可以进入到传统的垄断行业,分享行业利润,这也符合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执政理念。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我国不少领域的垄断伴有强大的历史惯性和顽固的局部利益,而且有些垄断领域尽管降低准入门槛,但仍存在“玻璃门”等问题。加之部分领域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对社会资本未必有充分的吸引力。因此,要在短期内使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充分发展,需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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