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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 "老赖"拒不露面另一方也能获赔

2014年05月22日 11:08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约好去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可随后一方驾驶员突然没了踪影,怎么也联系不上,或干脆称忙,就是不去处理……以前,遇到这种交通事故“老赖”,不管是另一方驾驶人还是交管部门,都比较头痛。

  今年3月起,省高院、省公安厅和省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实施,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另一方驾驶人可直接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记者昨从我市交管部门了解到,该新政实施两个多月来,全市已有十多位车主遇到事故“老赖”后,成功从对方保险公司领到了赔款。

  3月14日,市民宋先生驾车行驶至仙林汽配城附近时,右侧一辆名爵轿车突然强行变道。宋先生躲避不及,两车擦在了一起。名爵轿车司机见状,加了脚油门扬长而去。

  交警七大队事故民警邱翔接警后赶到,宋先生提供了车上行车记录仪拍到的画面。邱翔通过车牌号,联系到名爵车主王某,通知他配合宋先生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处理。谁知王某一直称忙,就是不现身。宋先生无奈,再次找到邱翔希望帮忙调解。

  这一次,在邱翔劝说下,王某终于来到交警七大队,并与宋先生达成调解协议,表示愿意承担宋先生修车费用,并在事故责任书上签了字。可等两人离开交警大队,宋先生再想约王某联系其保险公司给车定损时,对方又开始推脱。

  没办法,宋先生只好再次向邱翔求助。邱翔要求王某在3天之内前来处理。但3天后,王某依然没有出现,这时,宋先生在邱翔帮助下,拿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和《交通事故认定书》,找到王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很快,这家保险公司给宋先生办理了理赔。

  以往每年均有百余“老赖”被“锁车”

  “以前遇到这种轻微交通事故‘老赖’时,我们只能采取‘锁车’的方法。”市交管局事故科副科长谢逊说,他所提到的“锁车”,指的是将这些不来处理事故车主的车辆锁定,不能过户、不能年检等。

  虽然另一方车主还可以选择打官司的方法解决纠纷,但是轻微交通事故车损往往也就几百或上千元,很少有人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

  据了解,以前,基本上每年都有100多名轻微交通事故“老赖”被加入“锁车”的“黑名单”。谢逊说,这种方法确实逼着不少“老赖”前来处理事故,但往往拖的时间很长,有时需要一年多甚至近两年时间。

  已有十多名司机绕过“老赖”获赔

  今年3月,《通知》正式实施,其中对事故“老赖”有了应对之策。“如果事故双方有一方经交警催告,在规定时间内不愿出面调解,另一方也可得到保险公司赔偿。2个多月来,全市已有十多名司机成功绕过交通事故‘老赖’,获得赔偿。”谢逊说。

  受此政策影响,“老赖”再赖也没有用了。不久前一天晚上,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在光华路发生碰擦,双方约好第二天去保险理赔中心处理,可到了约定时间,出租车司机一直没露面,随后这名“二驾”干脆辞职,再也联系不上。最后在交警二大队事故民警协助下,私家车主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从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到赔偿。

  本报通讯员 宁交轩 王放心 葛川平

  本报记者 王茸 本报实习生 周心睿

  不赔!

  梁艳波 绘

  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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