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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预告:中国版市政债试点能否化解地方债风险

2014年05月22日 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访谈预告:中国版市政债试点能否化解地方债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

  访谈主题:中国版市政债试点能否化解地方债风险

  访谈嘉宾:王雍君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

  访谈时间:5月23日10:00-11:00

  中新网5月22日电 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据通知,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试点办法》指出,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试点地区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行政府债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试点地区组建本地区政府债券承销团。应当以同期限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采用承销或招标方式确定债券发行利率。试点地区政府债券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并承担债券还本付息责任。

  经过数年的讨论酝酿,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发债终于迈出了第一步。这一政策出台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被称为中国版市政债。分析认为,十省市的试点给了地方政府更多的发债自主权,有助于完善地方市场化融资举债机制,也有利于缓解地方融资平台的压力和风险。未来的方向是将地方发债纳入预算管理,并逐步剥离地方融资平台。不过有专家预计,试点期间的发债规模不会很大,有媒体预计在1500亿左右。更有评论认为,只是杯水车薪。

  中国版市政债试点终于破题,这一政策出台到底有何考虑、对于地方发债市场化和完善融资举债机制有何作用?能否真正化解地方债务和融资平台的压力和风险?地方发债实行限额管理,各地发债规模和利率会怎样?由于是试点地区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未来会不会出现地方发了债却还不上的情况?地方发债什么时候可能会完全自主由地方政府决定?中新网财经频道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为大家一一解答。

    本次访谈将于5月23日10:00正式开始,欢迎网友们积极参与!

  嘉宾简介:

  王雍君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所属外国财政学会理事,北京市财政学会理事,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主要研究领域:公共财政管理、政府预算、金融证券和公司财务管理。发表大量学术论文,并出版多部学术著作。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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