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帝豪系列传销案终审落槌 95人被判刑
2014年06月07日 09:5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家帝豪系列传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对家帝豪公司以及各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一审法院判决家帝豪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曹建华等11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不等。其余84名代理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
该系列传销案是上海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系列传销案。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案发,家帝豪公司在全国31个省、市发展代理商共计6万余人,收取所谓代理商服务费和联盟商家服务费合计12亿余元。
去年12月至今年5月,针对家帝豪系列传销案,上海市黄浦、虹口、宝山、闸北4家法院一审宣判案件55起,涉及1家被告单位,即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5名被告人。记者孟伟阳
【编辑:程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