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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致二级伤残 律师帮忙获赔百万元

2014年06月17日 14:52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三年前因暑期打工不慎致二级伤残的大学生陈某,在法律援助支持下,日前终于从连带责任人———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处获得111万余元赔偿款。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提醒,暑期来临,大学生外出打工或进行暑期实践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争取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

  2011年7月,大学生陈某利用暑期打工,在为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维修雨棚时,因雨棚彩钢瓦断裂,从10米高空坠落受伤,导致高位截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二级伤残,护理等级为三级护理依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该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该工程已发包给某装潢厂(事故发生后已注销)为由拒绝赔偿。

  陈某家庭困难,其母不断到有关部门信访、到公司讨说法,都未能得到解决。2012年5月14日,陈某的母亲来到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受理后指派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李惠芳律师承办此案。

  李惠芳律师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了本案相关的全部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到法院。经过二审,法院最后判决具体承包雨棚维修工作的某装潢厂业主刘某作为雇主赔偿陈某111万余元,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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