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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材自曝收购标的公司有借款担保 与预案披露不符

2014年06月17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苏州6月17日电(王津)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禾盛新材)17日发出公告称:公司收到由金英马的实际控制人滕站转来、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向滕站发出的《律师函》,函件中提及公司收购标的金英马等为滕站向天策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合计借款10802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个交易日内禾盛新材两次停牌,在5月初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就有股民称,“金英马未披露巨额对外担保事项,听说对方五一期间已给禾盛方面发了律师函。不知道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披露。”对此,5月9日禾盛新材回复称,“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报告》,未发现金英马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中介机构正在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和重组材料制作工作,公司将就重组过程中核实的重大信息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2014年4月18日披露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据禾盛新材重组预案所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金英马不存在未决诉讼、也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金英马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收购对象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前身。滕站为本次收购对象的股东,滕站为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滕站承诺:本人不晚于上市公司召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第二次董事会日、2014年10月15日之前,解除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为本人借款提供的无限连带责任共同保证担保,避免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遭受或有损失。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禾盛新材对此表示,如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召开二次董事会日、2014年10月15日之前仍未解决,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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