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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陈锋:国企改革应与推动社会责任相结合

2014年06月18日 14: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 傅艺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责任提升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六大重点之一,体现了中央对于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这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坚持社会责任与企业运营相结合,并将社会责任融入到国企管理的每一个方面。”

  18日,第二届中荷企业社会责任国际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国资委研究局研究一处处长陈锋在演讲时如是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而在国企改革章节,全会则提出须“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陈锋表示,这是中央首次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改革的高度。据此,国资委已经在进行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已融入其中,包括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相结合。

  陈锋提出,中国国企应思考如何从“应付”社会责任工作向“追求”社会责任工作转变。“世界很多企业已经将社会责任视作推动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中国国企应以这些一流企业为标杆,对自己的理念、方法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同时加强品牌建设,将社会责任融入品牌战略之中,提升国际竞争力。”

  此外,三中全会亦提到“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强调对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陈锋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应与国企分类改革的特点相结合,例如公益性更强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应以提高服务水平、安全率为重点,完成公共事业目标;对于具有特定功能的国企,包括军工企业和电网等,则以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重点,找到其中平衡点。

  “三中全会对国企的改革目标是提高国企的活力。当前部分国企的增长方式仍是粗放式的,浪费时常发生,依法管理仍不完善。国企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方面,确保国有企业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是推动国企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陈锋说。

  中荷企业社会责任国际高层论坛是荷兰政府与中国政府双边合作项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主要内容之一,论坛由国家信息中心与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联合主办,每两年举办一期。今年论坛的主题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政府倡导,企业力行”。

  论坛当天同时发布了由国家信息中心和GRI联合开发的企业社会责任监测和评价系统。该系统可通过互联网收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并用图和表的形式对企业社会责任数据进行分析,提供企业在社会责任绩效方面与行业水平的比较,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公众口碑进行监测与分析展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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