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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新推5项自贸区改革举措

2014年06月30日 1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上海6月30日电 (记者 姜煜)上海海关30日宣布5项自贸区改革举措,其中4项制度从7月1日起实施。

  四项马上实施的制度分别是“企业注册登记改革”、“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企业协调员试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另一项“自律管理”也已形成制度,即将在公告后实施。

  海关同时宣布,自贸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一期)于30日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线试运行,该系统可以做到海关相关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实现与企业物流联网监管、数据实时传输。

  7月1日起实施的4项制度都是企业管理方面的,这些制度的推出可以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步伐,让企业办理手续更简便,同时也能拓宽海关和企业合作的渠道,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是全国首次推出的新制度,意味着自贸区内的高资信报关企业可以直接在全国各海关申报,不再受地域限制。上海海关企管处处长李峰表示,这项制度打破了中国20余年“企业只能在注册地进行海关申报”的惯例。“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制度还规定,海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自贸区企业准入“单一窗口”,这是海关主动融入地方商事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办事模式。

  目前自贸区内高资信企业有120家,“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制度使得这些企业同时享受国内及货物出口国海关的最高等级通关便利措施,等于拥有了一张“全球通VIP”卡。随着中国与其他贸易国双边互认谈判的不断进展,企业获便利的国别范围将越来越广,在此过程中,自贸区高资信企业将获得首批试点,获得中国海关总署国际联络员专有通道协调、解决异国通关疑难的权利。

  协调员制度是海关总署在上海海关试点的一项工作,原本是面向高资信企业的优惠服务措施,此次改革将在自贸区中拓展范围。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则将定期编制并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采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途径对外公布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试验区内企业相关信用信息。

  而随后即将推出的“自律管理”制度,是由区内企业自主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对进出口行为开展自律管理。这是中国海关首次出台的专门针对企业自律的相关规定,在处置权上对主动申报的企业可以相应地减免处罚以及免于降级。此举可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自律,进一步提高海关整体监管效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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