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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推动改革 让市场化奖励发放规范有序

2014年07月01日 09:4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以来,我们制定了《2014年内部市场化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市场化考核奖罚情况必须按照分配方案执行,市场化资料、考核奖惩情况在企业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市场化奖励在阳光下运行。”近日,河南鹤壁煤业集团四矿纪检科科长张万清对前来回访的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13年,该院查办了该集团四矿企管科两名工作人员贪污案。犯罪人采取为职工多发市场化管理工作奖金和单项工作奖金,让职工将多领的奖金退回的手段,将收回的奖金22.6万元据为己有。去年年底,两人因犯贪污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国有公司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旨在强化公司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该院副检察长刘晗说,“但是也有个别管理者禁不住金钱诱惑,在市场化奖励上做手脚,侵吞公款。”该院分析认为,这起案件除犯罪分子主观原因外,也存在市场化奖励信息不透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据此,该院建议鹤壁煤业集团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市场化奖金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同时,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市场化考核奖罚分配方案向职工公开,增加透明度,方便职工监督。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集团四矿高度重视,制定了《2014年内部市场化管理实施办法》,完善了企业市场化管理制度。“我们以公开促公正,2014年市场化奖励发放做到了规范有序。”张万清说。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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