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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企业须按月从银行付薪 防止老板欠薪跑路

2014年07月03日 09:2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企业拖欠工资、工地老板欠薪跑路,这些令各方头疼的事数见不鲜。7月2日,记者从仲恺高新区获悉,该区开始在部分中小微企业、建设单位和建筑单位中,试点通过银行账户及时向工人发放工资。

  惠州市盈晖电子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悦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此次试点的中小微企业。根据试点方案,这两家公司须在银行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为工人办理工资银行卡,该卡由工人自己保管。公司必须每月将上个月的工资款汇入专用账户,并将工人名单和卡号提供给银行。银行收款后,不得超过2天须将款项汇入工人工资账号。

  针对建设单位和建筑单位的试点方案与中小微企业的方案类似,但更细化。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为此次试点单位。按照方案,试点的建筑企业在指定银行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后,于每月5日前制作工人工资明细表并交给银行。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工人工资明细表,将工资款汇入专用账户中。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工资发到工人的银行卡中。

  试点的中小微企业如出现拖欠工资,并造成不良影响,将被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试点的建筑企业如未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将不予以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试点的建设单位如未按月按比例专项拨付工资款到建筑业企业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将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拨付。

  仲恺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科负责人介绍,每年都会接到不少关于企业欠薪的投诉,到年底往往会发生很多工地欠薪的事。有的工人为了要回工钱,甚至采取一些极端行为。考虑到仲恺区企业众多,试行这种付薪方案,有助于减少劳资纠纷。此次试行时间为7至9月,如果效果良好,将进一步推广。(见习记者/刘光明宝)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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