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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网鼓动作者撰写淫秽小说

2014年07月03日 09:2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了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第五批案件查处情况。这些案件包括晋江文学网及其网络写手传播淫秽物品案,天津“1·20”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江苏连云港“4·16”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诈骗案和“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江苏徐州“我爱UU”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山东青岛“3·1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3·18”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和“4·29”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贵州毕节“12·11”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等9起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通报的这9起案件,是深化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又一批战果,是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和支持下,在全国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努力下查办的又一批典型案件。这批案件的特点:一是部分涉案网站服务器在境外,但网站创建、维护者在境内。如在天津“1·20”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江苏连云港“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均在境内管理设在境外服务器中的淫秽色情网站。二是部分涉案网站与广告联盟相互勾结,通过投放广告赚取巨额广告费。如江苏连云港“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创建了37个淫秽色情网站,通过互亿等广告联盟投放大量广告,牟利600余万元。厦门互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明知网站为淫秽色情网站的情况下,仍然向该网站投放广告,非法获利近100万元。三是有的涉案网站鼓动作者撰写淫秽色情小说传播获利。如晋江文学网及其网络写手传播淫秽物品案中,作者按照网站要求撰写淫秽色情内容上传至网站后供网民阅读。记者胡建辉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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