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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版权,无“法”保护?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03日 09:5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上个月以来,“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版权事件开始引发传统媒体的集体声讨和社会热议,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体的矛盾和纷争再次爆发。

  在众声喧哗中,一个声音显得愈发清晰:随着移动新媒体的不断成长,长久以来传统媒体的版权之争再次凸显。在传统媒体面临转型的时候,在新媒体不断涌现的时候,解决传统媒体的版权困局,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

  版权价格有变,合作模式没变

  “内容打包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报业资深人士

  在北京晚报资深编辑沈沣的记忆库里,封存着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距今已有十几年了。

  1998年,北京晚报副刊和初创不久的新浪网山野论坛有过合作,沈沣因此结识了一个叫陈彤的年轻人,他每次来时总背着一个单挎包。陈彤人很热情,编辑部电脑坏了,一个电话打过去,他就会赶过来帮着修理。让沈沣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小伙子后来也会和新闻打交道,如今已是新浪网执行副总裁。

  沈沣其实是见证了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多年前,在一次聚餐中,陈彤告诉他的一帮哥们儿,新浪网要做大的新闻平台,五秒钟更新一次,而沈沣心里嘀咕的是,“新浪没有记者,内容怎么能五秒钟更新一次呢。”后来,沈沣才发现,新浪刊载的新闻原来都是用报社、通讯社的稿子。

  事实上,新浪网正是在1998年正式涉足新闻领域,成为国内第一家推出新闻业务的门户网站。新浪网副总编闻进回忆说,新浪网新闻频道的萌芽始于1998年汪延(原新浪网总裁)从法国世界杯发回的首轮报道,此后才开启了新浪与新闻的交集。而这个新兴事业之所以能延续下去,更重要的是因为新浪聚合了一群对新闻充满了热爱的人。

  北京晚报成为和新浪合作的首家媒体,闻进说:“和北京晚报合作的时候,双方都不知道怎么签约。后来,对方做出了一个决定:在双方确立有偿合作的前提下,内容使用和签合同同步进行。” 但据了解,那个合同并没有涉及版权费用问题。

  新浪不断展开的媒体签约大战,至今仍令闻进印象深刻。一开始,媒体并不了解新浪在做什么,也认为其规模很小,即使合作也不可能带来显著收益效果,“但媒体天生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及友好的态度,让他们从一开始就尝试着与我们开始合作。”闻进说,至今对每一个在最初以开放冒险和包容心态,向新浪打开合作之门的媒体充满敬意。

  起初,国内几乎没有传统媒体通过与网站合作获得版权收益。但闻进回忆,人民日报是个例外,“人民日报是继北京晚报之后的第二家与新浪合作的媒体,我们两家一开始就有版权交易,尽管当时我们付的钱很少。”

  渐渐地,和新媒体合作的尴尬局面,让传统媒体开始心有不甘。2005年11月,全国二十多位都市报老总在南京联合起草并发布了一份《南京宣言》,发出了“不再容忍商业网站无偿使用报纸新闻产品”的呼声。

  宣言的聚合效果,至今令人质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闻进还是感到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2006年7月国家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后,版权价格开始发生了骤变。“2007年的时候,版权价格就上升了,新华社稿件版权价格上升了数百倍,一般媒体有十倍、几倍的。总的来说,2007年时的版权费用是2006年的近两倍。”

  闻进说,就新浪而言,版权合作从一开始就是正规的签约授权,如果没有现金投入,也会有很多的资源置换,比如宣传广告置换等等。如今,新浪与传统媒体的版权合作资金支出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我们目前和国内外八九百家媒体合作,与鼎盛时期的2300家媒体相比,已有所减少。”据报业人士分析,数量减少有一个原因,就是双方没有谈妥合作条件,因此放弃了签约。

  尽管价格在变,但不变的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采取的内容打包的合作模式。至于版权价格,报业资深人士透露,各家不尽相同,有的价格高,有的价格很低,有的甚至是免费。由于没有找到更好的合作机制,这样的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没有过改变。

  生产成本和版权收益严重不对等

  “如果人人都是拿来主义,就没有人再愿意去做原创了。”——新京报传媒副总裁刘炳路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大的门户网站都建立了内容授权机制,每年都会支付很大的费用给传统媒体,但是一些小网站,不加授权使用的情况却很常见。”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副秘书长张钦坤说。

  面对复杂的版权环境,传统媒体的抱怨声越来越多,内容生产成本和版权收益严重不对等是最大的焦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报业人士诉苦说,“2010年开全国‘两会’,报社派出了20人的采访组奔赴北京,统计住宿、交通、餐费等成本,算下来平均每人1万元。如果再把工资、奖金算进去,这20人的支出至少要27万元至30万元。”但凝结着记者、编辑心血的“两会”报道,一夜之间就被一些网络媒体转载,而这些网站没有打任何招呼,更没有支付任何稿酬。

  关于传统媒体与网站的版权合作现状,很难有一系列准确数字来概括,但据资深报业人士透露,比较有实力的媒体从一家网站获得的版权收益,每年大约为20万元至30万元;像新京报这类媒体,每年版权收益大约为几百万元,在传统媒体中已属翘楚。

  但新京报传媒副总裁刘炳路显然对自家版权收益并不满意,“不计印刷、纸张费,每个字成本都有5块钱,而打包卖给网站的版权核到单篇稿子、单个字的话,估计连一分钱都没有。”他坦言,相对于其他的媒体,新京报的版权收入还算比较多的,有更多的传统媒体连钱都不要,让一些网站去白白使用。

  除了版权收益低之外,不给作者署名、不标明出处、断章取义、掐头去尾等情况也很常见。东方早报资深记者石剑峰说,他采写的有些报道经网络转载后,经常不给他署名,也未标明来源,而且一些网络媒体常常会在长度上做些删减,标题也会有改动,文章的意思有时就发生了改变。

  更让传统媒体无法忍受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其版权遭到肆意侵害的情况更为普遍。据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邱敏观察,电脑屏幕因为面积较大,一般来说,作者、链接、出处还能展示出来,“但手机就有局限了,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报纸内容的精华会被直接抓取过去。而来源、作者、链接等等,全部都减省了。”他认为,这也让传统媒体的版权维护遭遇更大的困境。

  “如果人人都是拿来主义,就没有人再愿意去做原创了。”刘炳路对此深感忧虑,他认为侵权的泛滥会加速新闻作品质量的下滑,会重创原创精神,“如果没有人再愿意去扎扎实实地做采访,网媒也同样失去了优秀作品的来源,光靠搞笑段子、论坛发帖、整合归纳、互抄互转,就失去了内容根基。”

  赔偿标准低,侵权者没压力

  “法院参照的规定,对文字作品非法转载的赔偿标准是千字50元。”——北京润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

  尽管遭遇种种版权困境,但长期以来,坚持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协会组织解决纠纷的媒体并不多。

  张钦坤以前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任职,他就明显感到,传统媒体的诉讼案例少见,报社发出律师函也少有。相比之下,视频、音乐、动漫等行业,往往会积极维权。“可能大家认为一篇稿子值不了多少钱,诉讼标的少,所以不愿意轻易走法律程序。”张钦坤分析说。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坦言,“传统媒体对我们无所谓,没有几家愿意和我们合作。”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新京报、南方周末在遇到问题时,曾与文著协进行过沟通。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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