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央企首批试点“四项改革”
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试点将因企制宜实行“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问1
为何没有中石油中石化?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动作频频的中石油、中石化,并未出现在国资委的6家试点央企名单中。为什么会这样?
国资委有关人士说,此番试点主要选择工作有基础、试点有条件、近年来改革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的企业;同时,也考虑每项试点在改革目标任务上的具体要求,选择没有争议的、经营状况以及行业状况好的企业。
本次试点企业均为竞争性领域企业,没有垄断性企业。在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看来,垄断企业涉及垄断利益,无论是搞混合所有制试点还是搞员工持股,在没有破除垄断前,都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垄断性行业企业纳入试点,“应该放在后面一点”。
问2
为何要搞纪检工作试点?
“国有企业腐败以及国有资金违规使用等案件频发,凸显相关纪检体制、机制存在漏洞,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谈及纪检工作纳入此番试点,一位国资专家如是说。
在彭建国看来,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最重要目的在于守好“国有资产流失”的红线。国资委人士表示,力求通过纪检试点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重点监督,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央企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据新华社
四项改革
试点1
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试点2
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试点3
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试点4
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