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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新能源车补贴一定兑现

2014年07月16日 15: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近日成为关注焦点,15日,广东省财政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时,有广州市民反映:在广州买新能源汽车,按规定应获得地方政府补贴3.5万元,但实际上只补贴了1万元,还有2.5万元去哪了?

  省财政厅副厅长叶梅芬解释:国家从2009年开始对新能源汽车给予政策扶持,当时广东只有深圳是示范推广城市,而市民所提疑问涉及的是新政策——国家2013年出台、2013年至2015年间实施的新一轮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根据新政策,广东省财政厅和发改委在今年7月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统一了购车补贴标准,规定广东各市财政补助加上省财政补助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配套,补贴标准比以往大大提高。

  对于广州市民所称购买新能源车后只得到1万元补助的问题,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梁少婷表示:根据中央跟地方1:1配套补助资金政策,若车主得到国家3.5万元补贴,在广州也应该得到3.5万元补助,广州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正在制订这种补助办法的方案,已经两次征求部门意见,接下来还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报市政府审定就可以按新标准发放。“这2.5万元肯定会发放给车主的,跑不掉,肯定兑现。”梁少婷说。

  在节目中,针对车主反映新能源车充电不方便的问题,叶梅芬介绍,国家和广东省都预留了资金,研究出台相应的对地方进行这方面建设的奖补政策,广东计划在几个地方进行重点突破:第一是应用的规模化,选择广州、深圳、珠三角城市群作为重点推动的区域,在这个基础上兼顾粤东西北地区。第二是在公共领域,特别是公交、邮政、物流领域,要求在2015年有30%是新能源车。叶梅芬还提到,在发改委与广东省下发的文件中,对于充电桩的规划和安排都有详细的政策扶持,要求停车场、4S店等地方都要安装,争取在半小时车程范围内就可以找到充电设施。

  (严丽梅 周璇 陈燕舒)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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