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起贪念 偷取1.8万元被判刑
2014年07月24日 13:3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父亲带小孩去朋友家玩,在朋友家门口捡到一张银行卡,看了下卡背后白色写字处有六位数字,猜想可能是卡的密码,想着卡里可能有钱,心生了将其占为己有的贪念。近日,朱某被溧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1月31日,朱某带其女儿去朋友家玩耍,在朋友家溧阳某村口拾得一张银行卡,把玩了一会,背后的六个数字吸引了他的注意,朱某将卡放进了口袋。2月2日,朱某在该银行的溧阳某支行ATM机上将卡插入,并输入背后的数字,查到余额有18000多元,分多次取走了18000元现金后将卡丢弃,并告诉家人捡到钱了。
3月19日,朱某在其家人的劝说下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朱某的家属帮助其退出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溧阳法院一审认为,朱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考虑其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作此判决。
法官提醒:捡到银行卡有多种方式可以妥善处理,可将其交给附近的银行,或者拨打卡片后面银行热线电话,报上失主卡号,说明情况,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银行会联系失主,再或者交给派出所解决。
通讯员 徐兰 本报记者 马奔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