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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无理由退款”蜗牛移动手机卡号 客服拖延

2014年07月31日 14:35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导读】消费者购买手机卡,使用后不满意想要退款,卖家规则里有“无条件退款”说明,最后却拒不办理退货;市民在网上买书,付款后却被告之没有存货,协商后却又收到了发错的货,一气之下向商家索赔。到底是商家不负责,还是买家太纠缠?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购物的时候也是如此,有时候我们在购物遇到问题时,如果只是小小损失,可能就会对自己说:“算了吧,不找这个麻烦了”。但是有的消费者就不一样,遇着问题会追究到底,今天我们要关注两个消费者对商家“不依不饶”的案例。

  北京的张先生在一家叫蜗牛移动的网站购买手机卡,使用后对产品感到不满意,于是想要申请退款。

  张先生:应该是上周,我看网站上有宣传广告,说蜗牛移动推出了一种新的电话卡,叫199年卡,现在特价是29块钱,价格非常有吸引力。我之前一直都用联通或者移动的卡,觉得挺新鲜,就买了一张试试,试了之后发现信号不太好。当时也不知道能退款,后来我去订单里看了一下,说是在7月31号之前是属于友好体验,是可以无偿退款的,我就申请退款。申请之后,我上周日给蜗牛移动打过电话,客服一开始说不能退,后来客服看我态度比较坚决,就说帮我申请,两个工作日内给答复。今天已经周三了,过了两个工作日还没有给我答复。在这期间我也催过,每次客服都是推诿,解释都说这个条款是给999年卡准备的,不适用于我这种199年卡。但是这个话说不通,因为网站上写的非常清楚,就是用于199年卡,可以退款的。

  通过张先生发来的网页截图,我们可以看到,在他下订单的页面上,确实注明有这样的条款:“当前为测试阶段,参与友好体验用户可于友好体验期内随时申请无理由全额退款”。据介绍,张先生购买的这款手机卡正是参与了这里提到的“友好体验”,并且是7月31日到期,也就是今天才到期。

  卡虽然不贵,但是这次购物体验让张先生不太满意。

  张先生:其实我觉得钱是小事,因为本身这东西也不贵,29块钱,但是让人想不到的是,作为一个新的公司,面对大家没有一点契约精神。不知道它是真的搞错了,还是有点误导大家的意思,但的确客服说的话跟官网上写的内容不一致,我觉得还是以官网为主吧。

  记者随后以顾客的身份拨打了蜗牛移动的客服热线,咨询相关情况。

  记者:不是有一个体验期测试阶段是到7月31号的,但是在这个之前是可以无理由全额退款的吗?

  客服:只要是您没激活的话,是可以退款的,激活的话,我们这边是无法退款的。

  记者:但在你们的订单里面有这个条款,显示当前为测试阶段,参与友好体验用户,可于友好体验期内随时申请无理由全额退款。有这个条款吗?

  客服:这个条款是有的,但这个条款是针对我们999年卡用户,199这边的话,由于我们没有及时更新给用户带来理解的错误,给你们带来不便的话,实在是非常抱歉。

  记者:既然是你们没有更新带来的错误,不应该由你们来承担这个责任吗?如果我要按这个条款来进行退款的话,为什么不让我退款?

  客服:如果您执意要退款的话,我们这边可以给你报名申请,然后做一个上报。

  蜗牛移动的客服明确说,像张先生购买的这类手机卡是不能退款的,但说可以做上报申请处理。记者也联系上了蜗牛移动的公关经理王女士,在一番查询后,王女士回复记者说,“用户在下单后可以参加友好体验,体验期内,参与体验的用户均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至于之前用户电话来电可能是个别客服的答复让用户产生了些误解。现在已经为张先生办理了全额退款处理。”

  

  再来关注另外一个案例:

  浙江的马先生在一家购物网站买书,结果买出了一串麻烦事。

  马先生:我是7月1号买的价格是1750块的书,买了以后第二天,商家说这款书缺货,要求我取消订单。

  第三方商家说没有货了,让马先生到购物网站上去取消这笔订单,但马先生认为,自己下了订单并完成了付款,这就已经成交了,自己没有拿到书就是对方违约,所以执意要求对方提供书,而不愿取消订单,购物网站答应帮忙协调继续发货,结果收到货后,让马先生感到很意外。

  马先生:结果7月6号我收到49块8的书,这跟我买的书明显不相符,收到之后,我马上跟客服联系了,要求继续履行订单,把相应的货送到我手上。大概过了3、4天以后,到7月14号,我收到的货跟我下订单的货是相符的。

  虽然马先生最后收到了自己要买的书,但是这一来二去的,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马先生认为商家应该对自己进行赔偿。

  马先生:7月1号到7月14号大概相隔了14天,我买东西是来消费的,又不是来找麻烦,我要求给我相应的赔偿。商家给我的赔偿大概是50块钱,我完全没有同意,因为单从话费的角度来讲,也不止这么多。像上次这个情况,星期六、星期天是不签收的,还有快递到公司来,我马上打车过来,还有路费。

  商家答应赔偿马先生50元,但马先生觉得数额太少,不同意,便又联系了工商部门出面进行协调。

  马先生:我向北京工商所反映情况,工商所人员帮我调解,商家说愿意给我赔偿100块,我说我也不同意,就是要200块。

  记者随后也拨打了马先生购物的这家网站的客服,咨询相关情况。

  记者:下完订单以后,有可能出现没有货的情况吗?

  客服:有这个可能的,先生。

  记者: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客服:如果客户还要这个商品的话,会给你调货。如果告知没有货了,还是建议您取消这个订单,选择其他的商品。

  记者: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第三方商家给我这边发货,又发错了一个商品,那么该怎么处理呢?

  客服:发错商品的话,建议你进行换货处理。如果是商家给您发错了的话,需要你垫付一下邮费将商品寄回,邮费后期会返还给你。

  记者: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弄了特别长时间,特别麻烦的话,顾客要求赔偿的话,这边会给予赔偿吗?

  客服:我们这边会联系商家为您协商关于赔偿处理的问题。

  双方最后协商也没有达成一致,问题到底改如何解决?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裘叶表示,涉及到赔偿金额,因为在双方的书面合同当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在履行过程当中又出现违约行为,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以消费者的主张为依据,但数额是否合理,双方需要协调。如果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的话,需要由第三方或者是调解仲裁机构,或者由法院最终裁决。

  裘叶认为,消费者的做法值得提倡,正是因为由于消费者这种所谓的“斤斤计较”和重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才让一些不法的商家明白,在经营过程当中,不能为了眼前的一些小利而糊弄消费者,必须要诚信经营。只有树立诚信经营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企业才能做的更好,整个行业才能得到良性的发展。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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