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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鼓励非公企业灾后重建复产

2014年08月04日 09:5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日前召开非公经济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专题会议,传达有关灾后重建政策,鼓励非公经济企业迅速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生产。

  会议传达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及关于支持灾后重建的税收优惠政策,倾听企业心声。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加大金融对海南灾后重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在对受灾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和“三农”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受灾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建立受灾企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支持受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妥善安排受灾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归还,不得因为灾情延迟发放或提前回收贷款,对确因受灾不能按期偿还的企业和个人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在延长期内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信贷支持;可按规定予以展期,或收回后再贷。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积极发放农民小额贷款,不得设置贷款规模限制。对确因受灾不能按期偿还的农民小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新发放的农民小额贷款按规定贴息率及时给予财政贴息。加大支持对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和涉农企业力度,对受灾农户的生产、生活贷款优先发放。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汇总了支持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并向企业传达,其中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十个税种。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有关条例规定,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后,可以在税前扣除;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等等。

  据与会的非公企业负责人反映,企业灾后重建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希望税务部门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紧开展减免税工作,建议金融机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的减免。

  海南金鹿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茂表示,希望税务部门能加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更多的受灾企业尽早享受到税收优惠,同时海口仓储物流行业在此次台风中受灾严重,希望政府能给予相关资金扶持。

  海南赛伯乐教育集团等相关企业负责人提出,不少民营企业此次受灾严重,希望海南省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采取减息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领导表示,下一步该会将加紧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同时向海南省政府汇报非公企业灾后重建的所面临的困难与需求,为海南非公企业争取更多的帮助。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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