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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暗道不堵,地方债风险难防

2014年08月05日 09: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孙春祥

  在多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背景下,地方债风险问题近日又开始受到市场关注。审计署公开消息显示,2014年,地方政府实有负债到期量为2.4万亿元,占存量实有债务比重为21.9%,是近年来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有媒体援引银行业人士消息称,“许多地方债务问题快捂不住了”。

  自2008年发生全球金融危机后,地方债和房地产泡沫一直是中国经济两个最难拆除的“不定时炸弹”。之所以说难以拆除,是因为他们无不关乎着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牵一发而动全身,风险系数很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系统性危机,因此不能采取定向爆破的方法,必须从长计议,谨慎行事。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要使用疏堵结合,开明渠、堵暗道,加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方法,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排除风险隐患。市场理解为,所谓“开明渠”,就是要在地方财政上,开展债券自发自还,并以此建立相配套的评级制度等;而“堵暗道”,就是要堵住地方融资平台通过信托等影子银行渠道举债。

  上述一些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但效果还不明显。一方面,“开明渠”的规模还很小,远水解不了近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主导地方金融资源分配方面仍有极大的影响力,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规模仍在不断上升,风险仍在积聚,而市场上的中小主体依然处于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中。

  毋庸置疑,化解地方债风险需要标本兼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指日可待,但在方案出台前,在治标上面仍需加大力度,为治本赢得时间。地方债的巨额存量如何化解已经令人头疼,如果“暗道”不堵而续涨增量,无疑将大大提高改革方案操作的难度,并使其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地方债承压的关键阶段,切不可放松对影子银行等融资渠道的监管,以及对地方债“暗道”的防堵,否则很有可能触发“炸弹”引信,令改革功亏一篑。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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